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互动交流 > 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长春市朝阳区政府部门权责事项清单(2020版)政策解读

时间:2021-08-05 15:13 来源:朝阳区政数局
【字体: 打印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全面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推动政府全面正确履职尽责,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机构和职能调整等要求,经上报、审核、审查等程序形成了长春市朝阳区政府部门权责事项清单(2020版),现已公布,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权责事项清单是行政机关向社会公布现有的行政权力,即行政机关依法实施的直接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权力,主要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和其他行政权力。公布内容主要包括实施主体、事项名称、事项类别等要素。 

  政府机构改革后,朝阳区政府工作部门的职能职责发生很大变化,承担的行政权力事项有大幅调整。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指示要求,并结合我区实际,对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进行了重新清理规范,旨在明确权责事项,规范部门行为,提升服务效能。 

  本次公布的长春市朝阳区政府部门权责事项清单共涉及19个部门912项行政权力事项,其中行政许可126项、行政确认54项、行政给付32项、行政奖励31项、行政征收3项、行政处罚540项、行政强制9项、行政检查15项、行政裁决1项、其他行政权力101项。 

  各部门要严格依照权责清单行使职权,不得在公布的清单外设定和行使权力,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对违反规定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欢迎社会各界对权责清单事项进行监督和指导,并提出宝贵意见,便于规范各部门依法依规行使行政权力。 

  

  

  

  

  

  

  

  原文件:关于公布长春市朝阳区政府部门权责事项清单(2020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