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报告背景
根据中央两办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和市委依法治市办下发《关于规范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相关事宜的通知》和相关规定,每年3月1日之前,政府应当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以正式文件向市委办公厅报送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纸质版一份,同时抄送市委依法治市办督察处。每年4月1日之前通过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开。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既是每年国家、省、市法治督察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市里对各区绩效考核重点检查的项目之一。
二、报告主要内容
报告共分四个方面内容。
第一部分: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工作举措和成效。(从六个方面进行报告)
(一)持续转变和优化政府职能。一是从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二是全面拓展政务服务事项。三是统筹推进简政放权。
(二)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规范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二是加强对特定证明事项的清理。三是积极推进合法性审查的覆盖面。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二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三是积极开展行政败诉案件专项整治。四是完善综合行政执法平台建设。
(四)积极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深入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二是加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督导力度。三是强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五)夯实多元纠纷化解机制。一是从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二是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级。三是加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落实力度。
(六)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保障。一是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二是加强行政权力监督制约。
第二部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是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合力还需进一步增强。三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待进一步强化,个别部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行还不到位。四是行政争议案件大幅度增加。
第三部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二是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三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督导。
第四部分: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包括六项重点工作安排:一是强化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二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三是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四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五是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六是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原文链接:中共长春市朝阳区委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朝阳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