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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长春市朝阳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政策解读

时间:2022-10-20 14:23 来源:朝阳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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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朝阳区应急管理局修订了《长春市朝阳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下简称《总体预案》),现将有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修订背景与意义

  《长春市朝阳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是2011年11月由区政府印发的。发布实施11年来,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出现了一些新要求、新情况、新问题。2019年,区政府机构改革,对我区应急管理体制机制进行再造重塑,组建区应急管理局牵头负责应急管理工作,对相关部门突发事件应对职能做了调整。为规范完善我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提升我区对突发事件应对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吉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我区实际情况,修订我区总体应急预案。

  二、修订过程

  2021年7月,我局成立总体预案修订工作领导小组,聘请专家团队,深入开展全区突发事件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2021年12月,起草完成了《总体预案》。经领导小组、专家团队多次讨论,并充分征求各有关部门及各街、镇、开发区意见后,对《总体预案》又做了进一步的修订完善。提请本次会议审议《总体预案》已履行专家评审、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合法性审查等法定程序。

  三、主要内容

  《总体预案》是区政府组织应对突发事件的总体制度安排,包括九个部分,重在压实各有关部门和属地责任,规范事件分级、响应分级,明确区级层面应急响应和组织指挥体系,细化完善风险防控、信息报告、指挥协调和现场指挥、应急保障等内容。此外,《总体预案》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了有关表述,将“突发公共事件”改为“突发事件”;明确由区应急管理局起草区级总体应急预案,报区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同时,拟在修订后取消密级,并全文公开。

 

 

原文: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春市朝阳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