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信用南京11月14日电 作为地方综合医改和推进地方治理现代化的能动性回应和政府自我改革的创造性实践,“十三五”期间,苏州市卫健委落实“健康苏州”“诚信苏州”,在推进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改革实践中积极探索构建以信用管理为基础的监管制度,加快推进卫生健康信用体系建设,在多方面均取得成效。
一是完善信用制度体系。苏州市卫健委印发《关于推进苏州市卫生计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确立了“十三五”期间全市卫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发展目标和运行机制,制定实施《健康卫士“531”行动计划》《苏州市基层医疗机构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苏州市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信用承诺制》《护理院规范化建设信用等级评价制度》,建立信用信息记录和报送、信用报告和信用审查、信用承诺、信用评价、联合奖惩、信用修复等多项信用制度,把“监督与信用联动”机制作为重要的监管手段创新。
二是实施信用承诺制。苏州市卫健委规定在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执业登记、变更登记、校验等4个环节中实施信用承诺制,全市3380家医疗机构设立依法执业管理员,定期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和培训,落实依法执业信用承诺,向社会公开作出依法执业信用承诺。在消毒产品行政许可、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等卫生许可项目中应用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目前全市已有1465家管理相对人签订信用承诺书。
今年疫情期间,44家企业和49种类消毒剂产品以提交资质证明和信用承诺的方式享受到“容缺发证”,部分消毒剂类产品得以通过紧急上市审核程序。
三是开展信用等级评价。苏州市卫健委根据不同类别市场主体的行业特点分别制定独立的信用管理评价标准,多途径获取信用评价依据,包括现场核查、第三方满意度测评、信用审查等。针对不同分类等级开展信用提醒和约谈,督促问题整改,联合多部门共同应用评价结果开展联合奖惩,加强政府监管;对外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评价结果,加强社会监督。
目前,苏州市卫健委联合医保、民政连续三年开展护理院规范化建设信用等级评价,联合奖惩,评价率达100%;对美容美发业、住宿业、沐浴业以及游泳场所四类公共场所信用评价率达100%;集中消毒餐饮具量化分级率100%;学校卫生综合监督评价率90%;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评价率90%。实施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的近四年来,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记分达684户次,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1222人次,差异化监管涵盖了440家风险单位。
四是开展部门联合奖惩。苏州市卫健委联合市交通、红会、园林、财政等部门共同建立无偿献血新政联合激励制度,对献血量达到标准的个人给予多项激励措施,如在22家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就诊时免交普通门诊诊查费、免费乘坐苏州市区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免费游览十余家政府投资主办的园林、风景名胜区等场所。同时,联合发改革、公安等部门建立针对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机制,联合市法院、检察、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出台《苏州市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联动机制意见》,突出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加强综合监督力度。
五是建设信用监管信息平台。依托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管信息平台,苏州市卫健委探索卫生健康“互联网+信用”监管,将信用管理嵌入卫生监督业务系统,开发信用评价、信用承诺、黑红名单、信用报告、信用修复等信用管理功能,实现卫生健康信用信息的归集、整合、报送及公示全流程自动化管理;通过系统下发任务督促医疗机构对照自查内容中的各项法律法规条开展自查并报送信用报告,目前全市医疗机构自查率已超过80%。此外,开发信用公示自动管理功能,系统自动生成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用评价、红黑名单、信用承诺等信用信息公示页面,通过卫健委官网链接向公众开放查询。
随着苏州市卫生健康信用体系建设的不断推进,以往行政监管形式传统,监管途径单一,惩罚力度较轻、违规成本较低,无法对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相关活动进行持续标准的评价与监督等问题逐步解决,卫生健康服务环境不断改善,群众健康权益得到了有效维护,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社会共治格局逐步形成。
在2017全国深化医改会上,苏州建设现代综合监管体系被列为国务院医改办和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发布的全国35项深化医改重大典型经验。2018年,苏州在全国卫生计生工作会议上就“探索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体系”作经验交流。2020年,苏州“医疗机构信用监管体系”案例入选2020中国价值医疗十佳优秀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