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建设幸福朝阳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和市委十三届十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聚焦优化城市品质,提升社会治理水平,谋民生之利、解民生之忧。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统筹谋划、扎实推进,全面落实,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
一、社会保障方面
1 .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上年度城乡低保标准的1.3倍。(区民政局)
2 .为具有朝阳区城区户籍并实际居住在城区范围内的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下同)的特困人员、失独家庭老人,城市低保家庭中的重度残疾老人, 重点优抚对象老人;60周岁以上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保边缘家庭中的空巢老人,曾获市级以上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空巢老人;60周岁以上的失能和失智老人;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空巢老人等老人提供200元/人/月居家养老服务。(区民政局)
3 .为符合条件、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区残联)
4.结合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数据,为符合改造条件的残疾人实施家庭无障碍工作。(区残联)
5 .在春节前夕为符合条件的困难残疾人发放一次性补助金或慰问物资。(区残联)
6 .对残疾人进行技能培训300人(次)、帮助100名以上城镇残疾人实现创业就业。(区残联)
7.为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高中及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高中正式学籍的在校残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子女给予资助。(区残联)
8.为符合条件、有需求的残疾人,免费办理残疾人证。对符合办证条件的残疾人,在定点评残医院评残过程中发生的检查费用由区残联承担。(区残联)
9.对具有城区户籍的居民及取得《长春市居住证》的非户籍居民(含全日制高校学生和驻长部队军人)享受六项基本殡葬费用免除政策。(区民政局)
10.完善防止致贫动态监测体系和帮扶机制,对因病因灾因突发原因等面临致贫人口进行精准帮扶和支持。(区扶贫办)
11.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建档立卡工作,对困难职工进行精准识别,落实帮扶措施。对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开展生活、医疗救助,实施送温暖工程。开展“金秋助学”活动,为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职工子女发放一次性助学补贴。(区总工会)
12.扩大城镇就业,增加就业机会,新增就业12000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700人以上。(区人社局)
二、教育均衡方面
13.开展“爱心圆梦”、“我心飞翔”助学项目,对长春市城区、开发区低保家庭及孤儿学生予以资助。(区民政局)
14.为就读于朝阳区农村幼儿园的长春市低保家庭幼儿和就读于朝阳区小学、初中的长春市低保、低保边缘家庭学生发放生活补助。(区教育局)
15.长春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按照学前、义务教育段、中职分别给予助学补助,对就读于长春市属中职学校(含民办)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免除学习相关费用。(区教育局)
16.启动基础教育集优化发展共同体建设,实现大学区管理全覆盖。(区教育局)
17.强化信息技术应用,推进“互联网+教育”的深度融合,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城乡均衡发展。(区教育局)
三、医疗卫生方面
18.对肺结核患者的密切接触者、糖尿病患者等结核病易感人群开展筛查工作。(区卫健局)
19.在9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2个乡镇卫生院建设智慧医疗系统,提升基层卫生组织服务能力。(区卫健局)
20.加强母婴室建设,实现现行标准下市级指标三家单位(市图书馆、区医院、省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配置母婴设施覆盖。(区卫健局)
21.在部分试点街道开展65周岁以上老年人、慢病患者等重点人群电子健康档案向个人开放试点。(区卫健局)
22.组织我区适龄低保妇女100人左右进行免费“两癌”检查。(区妇联)
23.为6-9岁适龄儿童开展免费牙齿窝沟封闭不少于3500人。(区卫健局)
四、文化繁荣方面
24.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群众文化活动;送演出下基层8场;开展市民读书节、消夏节、交响音乐会、看红色电影读党史活动。(区文旅局)
25.为困难群体免费提供120种民生读本、图书 5000册、10种期刊 1000 期,为困难家庭提供价值100元惠民购书卡 200 张。(区委宣传部)
26.开展“幸福家庭360”公益大讲堂巡回讲座和公益活动1场次。(区妇联)
27.支持养老机构、社区、社会组织等开展“文养结合”试点,丰富老年人文化生活。(区民政局)
五、公共交通方面
28.对区属196条道路小修维护。(区住建局)
六、生态环境方面
29.新建改造公园绿地,落实前进社区公园新建工作。(区住建局)
30.实施朝阳区2021年农田防护林更新改造工程,计划对长乐公路乐山段两侧农田防护林进行更新。(区农业农村局)
七、城市精细化管理方面
31.按照“政府支持、群众自愿、市级指导、区级组织”的原则,开展老旧小区居民住宅楼加装电梯试点工作,全区计划完成百部电梯。(区住建局)
32.实施城市绿化彩化工程,高标准完成全区绿化、彩化景观提升。(区住建局)
33.探索老旧住宅小区物业专业化管理、居民自治管理,社区组织社会化管理的物业管理模式,实现老旧住宅区业主组织建设的全覆盖,积极推进居民自治小区的管理工作,重点解决公交南北小区、信义小区等7个居民自治小区的物业管理提升工作。(区住建局)
34.开展社会管理泵站改造。对全区社会管理泵站进行改造,力争全部按照水务集团要求和标准改造移交。(区住建局)
35.推动早晚便民市场提档升级。改善市场卫生环境,使商家逐渐养成自觉维护市容卫生习惯;完善市场基础设施,增强市民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加大对非法广告打击力度,提升市容市貌水平。(区城管局)
八、乡村振兴方面
36.实施农村老旧路改造提升项目,对乐山、永春部分农村公路进行改造。(区农业农村局)
37.创建美丽乡村 1个,打造美丽庭院200个、干净人家300 户。(区农业农村局)
38.增建街道公共体育设施,打造街头智能体育公园。(区文旅局)
九 、公共安全方面
39.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保证生产安全事故起数、遇难人数“双下降”。(区应急局)
40.利用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平台、安全生产月咨询日活动、安全生产“五进”活动、专项整治等载体,宣传《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发放宣传手册,推动落实安全生产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区应急局)
41.对高层住宅消防设施重点隐患进行整治工作,解决消防设施安全隐患问题。(区住建局)
十、便民利民方面
42.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推动社会保障卡申领、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等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实现“跨省通办”。(区政数局)
43.开展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律援助阳光行动,建设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切实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实现残疾人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全覆盖。(区司法局)
44.设立“律师专家门诊”,每周三邀请专家律师坐诊,为企业和群众的疑难法律问题提供律师公益法律咨询服务。(区司法局)
45.公证机构为全区8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办理遗嘱公证;在公证家事服务中心设立老年服务窗口,建立老年人“五优先”服务机制,方便老年人办理公证业务。(区司法局)
46.全区各级政务(公共)服务中心设置老年人爱心服务专席(专窗),为不使用智能手机的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提供服务,并配备专人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提供全程咨询、引导、帮办、代办的一站式服务。(区政数局)
47.在全区开展“心理学带你走向健康快乐生活”系列科普活动。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心理学知识普及活动。线上开展团体心理辅导、讲座等,并利用新媒体平台制作短视频、电子手册;线下通过张贴海报、发放宣传手册及现场解答、辅导等方法进行。(区科协)
48.开展朝阳区首届公益创投活动。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为老服务、助残服务、青少年服务、救助帮困服务和社区治理等5大类公益创投项目,为居住在朝阳区的长春市户籍居民和外来人口开展服务。(区民政局)
49.开展未登记房屋确权工作。根据未登记房屋确权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的指导意见,认真落实未登记房屋确权工作。(区住建局)
50.加快“城市智能体”建设,拓展服务领域,面向社会提供政务办事、民生查询等智能化公共服务。(区政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