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春市农业农村局、长春市财政局农联字〔2022〕11号《关于下发长春市本级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实施方案(指南)的通知》精神要求,朝阳区2022年符合家庭农场项目建设标准的有3家,具体公示如下:
朝阳区大伟家庭农场
朝阳区二永家庭农场
朝阳区镇铭家庭农场
对以上公示对象如有异议,可拨打电话0431-85109007
长春市朝阳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