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朝阳区益百嘉生鲜超市销售的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朝阳区益百嘉生鲜超市销售的标称赵春萍生产的韭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
朝阳区益百嘉生鲜超市销售的标称鞍山市和其享食品厂生产的酒仁花生(300g/盒),经抽样检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经营环节处置情况。
1.风险控制情况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朝阳分局于2022年8月31日对朝阳区益百嘉生鲜超市实施现场检查。查明该食品经营主体购进该批次不合格食品10盒,货值100元,8月5日抽检公司抽样9盒,剩余1盒已返厂,未对外销售。
2.行政处罚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朝阳分局于2022年8月31日对该案进行立案查处。经调查,朝阳区益百嘉生鲜超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朝阳分局于2022年11月10日对其行政处罚如下:
免予行政处罚。
3.排查整改
经排查,朝阳区益百嘉生鲜超市在购进该批次酒仁花生时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朝阳分局已于2022年9月6日组织复查验收,该食品经营者已按监管要求整改完毕。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经营上述批次不合格食品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 12315 进行反映。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朝阳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