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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朝阳区草根儿超市清和街店销售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时间:2022-11-14 15:19 来源: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朝阳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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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将朝阳区草根儿超市清和街店销售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朝阳区草根儿超市清和街店销售的韭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

  朝阳区草根儿超市清和街店销售的韭菜经检验,氧乐果项目不合格。

  (二)经营环节处置情况。

  1.风险控制情况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朝阳分局于2022年8月17日对朝阳区草根儿超市清和街店实施现场检查。查明该食品经营主体购进该批次不合格食品3.42公斤,货值40.97元;已全部零售完毕。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朝阳分局责令该食品经营主体立即暂停销售不合格食品,且启动召回程序。

  2.行政处罚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朝阳分局于2022年8月17日对该案进行立案查处。经调查,朝阳区草根儿超市清和街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朝阳分局于2022年11月11日对其行政处罚如下:

  免于处罚。原因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之规定。

  3.排查整改

  经排查,朝阳区草根儿超市清和街店在购进该批次韭菜时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朝阳分局责令该食品经营者暂停销售不合格产品,对不合格批次的食品进行召回。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朝阳分局已于2022年11月11日组织复查验收,该食品经营者已按监管要求整改完毕。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经营上述批次不合格食品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 12315 进行反映。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朝阳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