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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春市朝阳区兴创路项目邀请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的公告

时间:2024-01-19 10:11 来源:朝阳区永春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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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阳区人民政府拟对长春市朝阳区兴创路项目土地及房屋等附着物实施征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长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办法》及《长春市集体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长春市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等附着物补偿安置指导意见(试行)》相关规定,因征收工作需要,现邀请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参与项目评估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评估区域:
  兴创路(东至与南关区交界、西至人民大街)。具体评估范围以兴创路征收图为准。
  二、评估内容:
  征收区域内约5户非住宅的经济植物价格进行评估。
  三、报名条件:
  1.取得省级或省级以上森林资源资产估价机构资质;
  2.两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四、评估费用标准:
  在《吉林省资产评估收费管理暂行办法》(2014) 209号
  文件计费标准的基础上进行协商。
  五、评估费用支付方式:
  提交全部经验收合格的评估报告后,一次或分期结算费用。
  六、报名提交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项目估价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企业情况介绍等相关文件。
  七、报名时间:
  2024年1月19日至2024年1月22日。
  八、报名地点:
  长春市朝阳区永春镇人民政府永春征收指挥部203室。
  九、联系方式:
  马淞 13044320002。
  长春市朝阳区永春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