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拟对长春市南部区域城中村改造项目(柳家村八社地块)土地及房屋等附着物实施征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长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办法》及《长春市集体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长春市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等附着物补偿安置指导意见(试行)》相关规定,现邀请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参与项目评估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评估区域:
长春市南部区域城中村改造项目柳家村八社部分村屯住宅及集体土地。具体范围详见征收图纸。
二、评估内容:
征收区域内的经济植物价格进行评估,最终数据以实际为准。
三、报名条件:
1.取得省级或省级以上森林资源资产估价机构资质;
2.两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四、评估费用标准:
在《吉林省资产评估收费管理暂行办法》(2014) 209号
文件计费标准的基础上进行协商。
五、评估费用支付方式:
提交全部经验收合格的评估报告后,一次或分期结算费用。
六、报名提交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项目估价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企业情况介绍等相关文件。
七、报名时间:
2024年3月28日至2024年3月30日。
八、报名地点:
长春市朝阳区永春镇人民政府永春征收指挥部203室。
九、联系方式:
马淞 13044320002。
长春市朝阳区永春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