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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人民政府2025年第37批次征收土地预公告

时间:2025-06-19 13:50 来源:朝阳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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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在报批的长春市国土空间规划城镇开发边界集中建设区内,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拟征收永春镇长春堡村部分集体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和土地现状
  拟征收永春镇长春堡村部分集体土地,面积约为7公顷,其中农用地约1公顷、建设用地约6公顷。具体征收范围是:东至前进大街,南至长春堡村集体土地,西至长春堡村集体土地,北至长春堡村集体土地(具体界线以实际勘测定界图为准)。
  二、征收土地目的
  该批次用地是出于公共利益需要,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属于由政府组织实施的市政公用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对征收地块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此范围内严禁抢栽、抢种农作物、花卉和苗木等,严禁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和生产设施。如违反此项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