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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伊通河城区南段防洪工程(朝阳)征收土地预公告

时间:2025-10-30 14:24 来源:朝阳区永春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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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拟征收永春镇柳家村、平安村部分集体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永春镇柳家村、平安村部分集体土地,面积约为191公顷。具体征收范围是:东至朝阳区与净月开发区行政界;西至柳家村、平安村耕地;南至平安村耕地;北至南关区与朝阳区行政界(具体界线以实际勘测定界图为准)。
  二、征收土地目的
  为公共利益需要,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对征收地块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严禁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此项规定的,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