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41号)第五十条:“民办学校无实际招生、办学行为的,办学许可证到期后自然废止,由审批机关予以公告。民办学校自行组织清算后,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经查,下列3家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证有效期满且未办理延续手续,无实际招生、办学行为,办学许可证依法自然废止。具体名单如下:
1.长春市朝阳区康莱沃尔职业培训学校
2.长春市三堂职业培训学校
3.长春市兴业通信职业培训学校
上述3所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证自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废止,不再具有办学资质,不得再以原办学主体名义开展任何职业培训、招生及相关活动。如继续违法办学的,将依法严肃查处。
特此公告。
长春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