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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决定书(吉林省亿达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

时间:2025-06-26 10:19 来源:朝阳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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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朝人社监列决字〔2025〕1001号
 

 

  

  用人单位:吉林省亿达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0MA7BF2LB0Q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韩*娟,身份证号码:220381********4827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身份证号码:                    
  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       ,身份证号码:                    
  经查,你单位存在以下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应当包括拖欠人数、金额):拖欠黄立忠等5名工人工资15万元,情节严重/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2025年2月12日,我局依法向你单位送达《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事先告知书》(长朝人社监列告字〔2025〕1001号),你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未向我局提出异议/你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向我局提出异议,经核实,异议不成立。
  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四十八条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现我局决定:将你单位以及上述人员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由相关部门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交通出行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列入期限为2025年2月20日至2028年2月20日。
  依据《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你单位如已改正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且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满6个月,可书面提交申请、已经改正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证据、不再拖欠农民工工资书面信用承诺,向我局提出提前移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申请。我局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决定是否予以提前移出。
  如对本决定不服的,可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长春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 2 月 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