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6日,重庆街道新华社区工作人员深入辖区,在居民楼宇、公告栏、人员密集地区张贴《长春市市民文明公约》,提醒广大居民朋友自觉学习、遵守文明公约,共同打造和谐、宜居的社区环境。
“市民文明公约”是全体市民认同、遵守的道德公约和行为规范,是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长春市市民文明公约,体现了长春市民的文明风尚,是辖区广大居民朋友的践行准则。社区工作人员深入辖区张贴写明“热爱祖国,建设长春;宽容自强,爱岗敬业;诚实守信,见贤思齐;敬老爱幼,礼貌友善;遵纪守法,见义勇为;热心公益,志愿奉献;崇尚科学,移风易俗;爱护公物,勤俭节约;恪守公德,举止文明;开拓创新,敢为人先”的宣传板,推动大家共同学习,共同创建文明和谐的社区环境。
《长春市市民文明公约》言简意赅、朗朗上口,易读、易记、易懂,希望居民朋友们广泛学习、牢记、遵守相关内容,为提升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