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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朝阳区教育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时间:2024-04-19 10:07 来源:朝阳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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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长春市朝阳区教育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省、市、区法治政府建设部署要求,统筹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报告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工作举措和成效
  (一)开展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项行动
  区教育局党组带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发挥习近平法治思想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航作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纳入局党组和全区学校党总支(党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每月一课”学习计划。组织专题学习会,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法治文献。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全区学校同步开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校园”专项活动。各学校结合实际,灵活采取主题党日讲党课、集中学习交流研讨、观看主题宣传片、邀请专家讲座、撰写《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读书心得体会等方式,掀起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热潮。主题活动有力推动了区教育系统党员干部群众全面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实质、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经统计各学校年度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活动90余次。
  (二)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铸魂育人
  一是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课堂。把中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作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课程抓好抓实。面向各区各学校印发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专题文件,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生读本》作为中小学校、中职学校、特殊教育学校“道德与法治”课必修内容,切实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有力提升了学生政治认同和法治核心素养。二是强化师资建设。以推进新课程改革为重点,以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培养了一支政治素养深、法治观念强的道德与法治课教师队伍;以陈明剑名师工作室为龙头,建设了一支“道德与法治”学科教研团队;以名师工作室为引领,建设了一批思政精品课;以名师送教、教学策略交流、优秀教师讲座交流等方式发挥了辐射带动作用;以搭建学科教学技能大赛、教学设计大赛、大单元作业设计大赛、学科竞赛平台为依托,推动了法治课教师专业能力提升。三是推进“大思政课”建设。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普遍采用案例教学、情境模拟、案例研讨、法治辩论、价值辨析等多样化教学方法,培养学生法治思维能力。四是加强监督。把思政课程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生读本》落实情况纳入每月一次的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和全区中小学校“三位一体”督导评估指标体系进行评估指导,靠前监督,取得实效。
  (三)落实校外教育培训行政监管职责
  以集中治理为重点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百日攻坚行动,畅通举报渠道,强化宣传教育,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到位。一是开展集中治理,夯实监管基础。建立源头治理、日常监管、网格巡查等“十项机制”,以“最严模式”开展专项治理,建立“街乡吹哨、部门报道”,街道、社区、网格三级动态排查机制,把无证机构治理、隐形变异违规培训纳入网格化治理。抓住寒暑假、节假日等关键时间节点,采取“四不两直”,“日查+夜查”“联检+抽检”等方式,对校外培训机构办学条件、办学行为、消防安全、隐形变异、资金全流程监管进行了全方位排查。累计出动1500余个检查组,巡查人员2000余人次。二是实施分类管理,明确监管责任。组织召开文旅、科技、市监、民政等部门参加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部署分类管理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明确了艺术和体育类培训机构、科技类培训机构等的审批与监管责任。三是集中百日攻坚,增强安全保障。集中开展了校外培训机构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共检查校外教育培训机构98家,出动机关100余人次,出动专家26人次。发现隐患314处,整改到位276处。四是加强教师监管。召开教师专项警示大会,签订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等。
  (四)履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职责
  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目标,加强了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了《2023年朝阳区教育局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分解了抽查事项,明确了目标任务。动态调整更新了“一单两库”:更新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调整了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检查市场主体名录库(公办幼儿园、民办幼儿园、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四个市场主体),完善了一体化在线监管平台项目,完成抽查任务2次,抽取检查对象6家,抽查事项覆盖率和抽查部门覆盖率达到规定标准。
  (五)全面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依据《朝阳区教育局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朝教字〔2022〕29号)规定,我区教育系统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健全。各科室对需要公平竞争审查的事项开展了阶段性自查,今年无需要公平竞争审查事项。
  (六)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机制健全
  为从源头上防止违法文件出台,促进局机关严格规范文明执法设定了规范和标准。各科室严格执行长春市朝阳区教育局《关于印发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局办公室设立了“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事项,设立专人对规范性文件进行甄别,分类管理,做到应审尽审。经自查,今年无需要进行合法性审查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出台。
  (七)建立、实施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制度
  依据《长春市朝阳区教育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制度》规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标准及程序,经过法律顾问审核,2023年废止了2个文件,分别为《长春市朝阳区教育局关于印发<长春市朝阳区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印发<2022年朝阳区初中毕业推荐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已在“朝阳教育信息网”公示。
  (八)明晰和落实区教育行政部门权责事项
  编制了《2023年朝阳区教育局部分权责事项新增清单》《长春市朝阳区教育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长春市朝阳区教育局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清单任务执行备案工作得到落实。
  (九)依法治校建设工作整体推进
  统筹实施依法治校工作,辖区中小学“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扎实有序深入推进。区教育局制定下发《长春市朝阳区各级各类学校创建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工作方案》(朝教字〔2022〕75号),组织各校依据总体方案制订个性化方案,各学校把创建工作纳入学校总体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领导班子议事日程,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构建了责任到人、各司其职,全方位推进的创建工作格局。区教育局加强监督,把创建情况作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和“三位一体”督导评估重要事项进行拉网式排查、指导,整体推进。目前,我区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取得了实质性成效,明德小学校作为全市17个县市区中唯一一所小学上榜吉林省首批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
  (十)率先完成法治副校长聘任、使用与管理工作
  我区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开展了法治副校长聘任、使用与管理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区教育局牵头联合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五部门构建起法治副校长联席会议机制,出台了《关于印发<长春市朝阳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朝教联字〔2023〕1号),今年召开了三次联席会议,研究指导落实了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工作。二是规范开展聘任工作。建立法治副校长人员库建设,为辖区63所学校和公办幼儿园聘任了来自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8家单位的125名政法系统干警担任法治副校长,实现了区属中小学校、驻区中省市直中小学校、中职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公办幼儿园、民办学历学校法治副校长聘任全覆盖。今年3月,我区承办了“长春市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工作朝阳现场会”,主管副区长迟铭海介绍了我区在法治副校长工作方面取得的成果和典型经验,为长春市其他县区教育部门法治副校长聘任工作打造了样板。一年来,法治副校长进校园履行开展法治教育、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跟踪帮教、参与校园安全管理、指导实施教育惩戒、指导并协助学校处理涉法涉诉案件等各项职责共计108次,达到预期效果。
  (十一)落实法律顾问制度
  一是严格依法依规决策,落实党组法律顾问制度。区教育局聘请了北京盈科(长春)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为区教育局和区属学校、公办幼儿园提供法律服务,做到了法律顾问聘任使用全覆盖。律师团队全年为区教育局和区属学校提供7大项总计129项法律服务,其中,提供文件、合同类的起草、审查、修改类服务79项;参与多部门联动的专题会、研讨会4次;组织普法培训29次;参加信访工作会议3次;诉讼案件代理4件;非诉讼专项服务1件,日常法律咨询服务20项。为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提供了法律专业意见支撑,引导学校基于章程及规章制度依法健全管理机制。二是组织法律顾问面向全体教职员工作群体开展了“构建阳光校园 促进德法共建”主题普法宣传月活动。宣传月活动分为“点对点”调查研究、“面对面”讲座咨询、“回头看”确保实效三个阶段。调查研究阶段共发放问卷3300份,回收3202份,通过问卷了解教育工作者在未成年人保护和依法执教方面的法律需求;普法阶段法律顾问进入校园,现场授课+现场咨询解答相结合,围绕当前“防范校园欺凌”热点问题,从一线教育工作中遇到的共性问题、多发频发法律问题入手,结合典型案例,向教职员工普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中与师生权益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成果反馈阶段及时了解掌握教职员工解决相关问题能力是否得到提升,学校配套处置方案是否真正落到实处。此次宣传月活动共计开展了29场。
  (十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健全普法工作责任制度,制定下发了《长春市朝阳区教育局关于贯彻实施涉教法律法规工作分工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编制了《长春市朝阳区教育系统“八五”普法期间(2021—2025)普法责任清单》,对机关科室、教辅单位、学校的普法任务作出了清单式明确规定。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按照《朝阳区教育局以案释法工作制度》规定,各执法科室从释法说理、法治宣传、业务培训等方面认真落实。今年,区教育局在招生与校外培训监管等普法重点领域有效落实了普法责任制。在招生方面,区教育局委托法律顾问组织相关执法人员开展业务培训4次,电话宣传招生法规3700余人次,面对面解答法规政策500余人次,针对个案释法400余人次;在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方面,向机构举办者和家长面对面解答政策法规517人次,办理咨询投诉电话2245人次,面向民办幼儿园进行释法宣传100余次。
  (十三)拓宽普法宣传载体,高标准完成青少年普法工作任务
  全面贯彻《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认真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推动了全区各学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蓬勃开展。一是面向全区近5万名学生开展了“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法”“防电信诈骗”“反有组织犯罪法”“交通安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宣传教育。二是不断创新、丰富青少年法治教育路径和载体。各学校通过上好一堂道法课、开展法治主题升旗仪式、举行一次宪法演讲比赛和知识竞赛、召开法治教育主题班会、举办法治主题手抄报展评、看法治教育宣传片、参加模拟法庭活动、设立法治宣传专栏、制作LED屏幕法治宣传标语等方式深入开展了法治教育宣传。三是重点开展了第八届“学宪法讲宪法”教育宣传活动。制定了《长春市朝阳区教育局开展第八届“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方案》《第八届长春市朝阳区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和法治知识竞赛方案》,对“宪法”宣传工作统一部署,全方位落实。各学校普遍开展了“学宪法讲宪法”校级演讲比赛并逐级选送参加上一级比赛,我区代表队的董梓航同学获得市级初中组演讲比赛第一名的佳绩。在“宪法宣传周”活动中,各学校通过升旗仪式讲宪法、法治课上学宪法、宪法歌曲唱宪法、宪法卫士崇宪法、法校同行说宪法、晨读直播读宪法、丰富活动普宪法等形式开展教育宣传,收到了实效。特别是在“宪法晨读”日,全区5万多名师生共同参加了晨读活动,引导师生弘扬宪法精神,持续增强青少年对于宪法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和情感认同。
  (十四)加大官方媒体宣传报道力度,打造朝阳教育法治品牌
  2023年,我们积极转变思路,准确把握法治教育宣传主流和社会舆论导向,切实推动朝阳教育法治宣传工作紧跟新时代,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努力让普法教育宣传工作“走出去”,打造朝阳教育法治品牌,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我区承办的“长春市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工作朝阳现场会”盛况得到“中国新闻网”“学习强国”“中国吉林网”“吉林日报”“长春新闻”“长春广播电视台”等12家官方媒体的宣传报道。二是2023年度区属中小学校的法治教育宣传活动被人民日报、新华社、央广网、中国新闻网、中国吉林网、吉林日报、长春日报等官方媒体报道39次。三是我局组织法律顾问面向全体教职员工群体开展的“构建阳光校园 促进德法共建”主题普法宣传月活动得到人民日报、新华社、吉林日报、中国吉林网、吉林教育电视台、长春新闻广播头条等新闻媒体的宣传和报道7次。全年我区教育法治工作共获得媒体宣传58次。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行政编制人员不足,持证率低
  区教育局现有行政编制人员5名,其他事业编制人员不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无法取得执法资格证。全局持有执法证1人,持证率低。教育领域执法任务繁重,校外培训机构的审批、治理是一项长期的、执法程序严格的工作任务,现有执法力量无法履行法定教育执法任务。因此,迅速建立起一支专业、合法的教育执法队伍,是我局亟待破解的难题。
  (二)法律专业出身的教育法制审核人员空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的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规定,区教育局机关符合条件人员空缺。
  (三)依法行政、依法治教观念有待持续提升
  局机关依法行政水平、依法治教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目前,局机关学法学规活动以集中学习为主,法治教育渗透性不强,依法治教水平尚有一定提升空间。拟在2024年强化法治专项学习培训。面向局机关工作人员开展常态化教育法律法规知识学习,特别是请法律顾问等专业人员开展依法行政、依法治教等方面有针对性的培训,推动局机关工作人员进一步增强法治观念和法治观念,提升依法行政与依法治教的专业能力和水平。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进一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严格遵守《党政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切实履行了依法行政、依法治校的组织、推动职责,充分发挥了党组在推进区教育系统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一)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带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同时统筹做好局班子学习与基层单位任务落实。坚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和办公会会前学法制度。本年度开展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监察法实施条例、纪律处分条例、信访条例、职业教育法、学前教育条例等12次。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基层学校党委(党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校长办公会会前学法制度得到落实。
  (二)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用法治思维推进教育改革发展
  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严格遵守议事规则,落实重大决策法律咨询、审核制度,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坚持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把法治素养作为学校干部德才考察重要内容。重视教育法治建设工作,将法治建设纳入区教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带领局党组研究解决教育法治工作重大问题,研究解决了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工作安排部署、法治副校长培训经费申请和使用、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和法治教育基地建设、“八五”普法规划贯彻落实进展、教育法治领导组织机构更新重组、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法律顾问聘任及使用管理等法治建设工作;审议通过了上一年度区教育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2023年法治工作计划;每季度听取一次教育法治工作推进情况汇报。一年来,党政主要负责人做到了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确保了教育事业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
  (三)坚持全面依法治教,不断提升教育治理法治化水平
  加强了对全区各级各类学校依法治校工作组织领导,推动学校各项工作全面法治化。指导和监督各学校严格按照《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规定实行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进一步健全了学校层面的议事决策制度。各学校制定了《党组织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党组织书记和校长定期沟通制度》《党务公开和校务公开制度》等决策制度,确保基层学校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讨论决定学校重大问题时,经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建议方案,经充分沟通后提交会议讨论决定,并经过党务、校务公开程序,接受民主监督。
  (四)依法全面履行职能,推动基础教育“加速度”发展
  抓好教师队伍师德师风建设,深化教师依法执教观念;全面规范招生行为,保证严格依法招生;全力深化“双减”工作,保障全区课后服务优质高效,安全稳定;促进学前、义务、职业、特殊、社区教育均衡协调发展,打造公平优质朝阳教育;持续改善办学条件,教育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倾力打造平安校园,多措并举强化综合治理;强化教育督政工作,发挥督导“利剑”监督作用。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2024年,区教育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重要位置,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校,保障朝阳教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健康发展。
  (一)加强机关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加大教育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力度,健全教育行政执法管理机制,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坚持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区教育执法工作走上法治化轨道。
  (二)推进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和法治教育基地(阵地)建设
  以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为抓手,持续提升全区学校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治理、推动教育改革发展的能力。主要措施:一是“常态化”严督实导。学校自主创建与区督导每月一次的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推进工作相互协同,及时督促、跟进了创建进度。二是“问诊式”自我评估。定期指导学校依据《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指南(中小学)》,开展全面客观公正的自我评估,摸清自身底数,有针对性的补短板,强弱项,并将自评结果形成报告进行上报。三是“回头看”跟踪问效。区教育局上半年和下半年将分别对辖区学校创建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一次摸排与指导,重点对进度滞后的学校提出整改意见,并通过“回头看”的方式持续跟踪整改成效。
  在去年我区明德小学校获得首批省级示范校称号的基础上,今年继续进行精细化打磨,打造辖区样板校,发挥辐射作用,带动全区学校整体提升依法治校创建水平。2024年力争推动更多学校获得省、市级示范校称号,推动辖区样板校向国家级依法治校示范校行列迈进。
  (三)开展好以宪法为核心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宣传
  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进一步拓展我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宣传内容,丰富法治教育宣传载体,打造一流朝阳法治教育品牌。积极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教育系列活动,带领青少年接受法治教育,学习法律知识,培养法治精神,引导他们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和法治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