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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府办】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确定朝阳区2022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通知

时间:2022-06-17 21:05 来源:朝阳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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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府办20227

各街、镇,开发区,区政府各部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87号)、《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进一步压实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责任的通知》(长府办函〔2022〕13号)、《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确定工作的通知》(长府办明电〔2022〕15号)要求,为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将长春欧亚卖场有限责任公司等620家单位确定为朝阳区2022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区应急局负责监督管理全区消防工作,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监督管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市公安局朝阳分局负责指导公安派出所监督管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以外其他各类单位;各街、镇,开发区,区政府各部门要严格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及行业监管职责;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十七条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
  
  
 
  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