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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府干任】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孙轶伦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时间:2022-07-20 15:46 来源: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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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府干任〔2022〕3号 

    

各街、镇,开发区,区政府各部门: 

  经区政府党组会议讨论决定: 

  任命: 

  孙轶伦同志为长春朝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列安湛同志之前); 

    广同志为长春朝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列安湛同志之后); 

    皓同志为长春市朝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正处级,列刘华同志之前); 

  齐政权同志为长春市朝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列高涛同志之后); 

  王淑静同志为长春市朝阳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列齐政权同志之后,试用期一年); 

    来同志为长春市朝阳区民政局副局长(列杨彤同志之后); 

    欣同志为长春市朝阳区财政局副局长(列吴竞同志之后,试用期一年); 

  丁石峰同志为长春市朝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列韩振彪同志之前); 

  陈守德同志为长春市朝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列宫国宪同志之后,试用期一年); 

    默同志为长春市朝阳区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列谭晓岩同志之后,试用期一年); 

    浩同志为长春市朝阳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兼); 

    岳同志为长春市朝阳区地方志编纂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勇同志为长春市朝阳区政府采购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孙晓勇同志为长春市朝阳区环境卫生信息与装备保障中心主任; 

    莉同志为长春市朝阳区文化馆馆长(文物保护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莹同志为长春市朝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列裴志强同志之后,试用期一年); 

    鹰同志为长春市朝阳区红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列王春艳同志之后)。 

  免去: 

    杰同志担任的长春市朝阳区环境卫生信息与装备保障中心主任职务; 

    广同志担任的长春市朝阳区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朱智鹏同志担任的长春市朝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孙晓勇同志担任的长春市朝阳区环境卫生运输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欣同志担任的长春市朝阳区政府采购中心主任职务; 

    默同志担任的长春市朝阳区文化馆馆长职务; 

  齐政权同志担任的长春市朝阳区桂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鹰同志担任的长春市朝阳区南湖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来同志担任的长春市朝阳区红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