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朝委〔2024〕7号
中共长春市委、长春市人民政府:
2023年,朝阳区人民政府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中央依法治国委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全面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严谨求实为依法决策把关
1.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针对制约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涉及法治化营商环境等领域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3次,将与上位法不相符,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工作实际需要的内容进行全面清理。对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出台文件审核把关,全年17份文件中无行政规范性文件。
2.推动《公平竞争审查条例》贯彻实施。各相关部门相继组织开展政策措施存量清理、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等工作,持续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区司法局将公平竞争审查作为合法性审查的前置条件。
3.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制度。切实履行程序要求,确保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按时征集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实行动态化管理、常态化监管。针对政府工作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3份。
4.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一村(社区)一律师(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邀请法律顾问参加区政府及各部门各类会议150余次,政府行政决策质量得到显著提高。
(二)严格规范推进公正文明执法
1.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全区行政执法领域重点问题、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两个专项整治,积极开展宣传发动,认真落实自查自纠,广泛收集问题线索,针对选择性执法、粗暴执法、执法败诉案件、执法举报案件等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整治,逐一清理倒查整改严肃追责。创新执法案卷评查方式,抽调各执法单位业务骨干对案卷进行随机互评互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了企业和群众对行政执法的满意度。
2.创新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印发《关于完善综合行政执法常态化巡查制度的通知》,各街镇针对热点执法事项开展常态化巡查,执法主动性明显提高。行政执法力量进居民小区工作全面开展,在全区476个小区设立954块公示板,办理案件数和办结率均位居全市前列。清和街道顺利通过省厅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验收并被评为“全省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先进集体”。区司法局实践案例被评为全省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创新实践案例。
3.落实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模式。全面落实“四张清单”“首违不罚”等容错监管制度,全年累计不罚轻罚113件,减免罚金650万元,将“执法有力度更有温度”的理念落到实处。区城管局全面提升执法队伍的柔性服务意识,积极探索服务型管理新模式,先进做法在全省得到推广,并被央广网、中国新闻网、吉林日报等多家主流新闻媒体报道。
(三)多措并举着力优化营商环境
1.增强为企服务意识。积极将企业“需求清单”转化为政府的“履职清单”,做到主动服务、靠前服务、精准服务,把实事办好,不断提升市场主体对法治服务保障的满意度。常态化开展“万人驻(助)万企”行动,“三级”联动联包服务精准高效,解决企业各类难题201件,全区市场经营主体超过16万户,同比增长10.3%,市场环境更加活跃。区政数局通过政策直达平台,为117家企业兑付资金1566.7万元,并在全市惠企惠民政策直达现场会上作经验介绍。
2.强化监管跟踪问效。印发《2023年朝阳区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方案》,落实26项工作任务,构建“1+4+26”创新行动体系。建立落实吉林省营商环境“四大工程”重点任务推进情况定期调度机制,各项任务有序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实现全区所有监管事项全覆盖,开展联合抽查占比60.2%。
3.持续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印发《长春市朝阳区2023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等文件,完成20万份信用承诺在平台公示。动态更新“双公示”台账,上报行政许可信息9371条,行政处罚信息203条;治理完成97家失信主体,全部退出台账,帮助36家企业完成信用修复。
4.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编制形成《朝阳区街道(乡镇)权责事项清单(2023版)》,其中乡镇权责清单158项,街道权责清单119项,全部向社会公示。目前已实现本级政务服务事项、行政许可事项承诺时限分别压缩81.1%、80.2%,即办件占比分别达50.1%、42.8%.一年来,区政务服务中心和街镇便民服务中心共咨询及受理服务事项58.8120万件,差评率为0,共计提供延时服务约400余小时,开展“跨省通办”服务125次,“爱心帮扶”服务103次。
(四)维护法治社会尊法崇法和谐稳定
1.扎实开展“八五”普法。积极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抓住各种重要时间节点深入开展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共举办“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等各类活动百余次,惠及居民万余人。区教育局积极组织创建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明德小学成为全市唯一上榜首批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的区(县、开发区)属小学。
2.筑牢安全稳定根基。全力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排查各类场所7.7万户次、居民50余万户次,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向好。牢牢守住“三个不发生”底线,国家信访局交办的42件信访积案全部化解。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严厉打击各类犯罪,治安案件同比下降42%,八类暴力案件破获率100%,达到历史最好水平。
(五)整合资源高效化解争议纠纷
1.强化府院联动机制作用。积极落实省市精神,搭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平台,多次召开府院联动联席会、座谈会,研究工作举措、部署工作任务,形成了法院、检察院、复议机关、行政机关等多方联动机制,有效减少行政争议进入复议、诉讼程序的频次,实现源头化解。行政诉讼案件总量较 2022年同比减少29.71%,为近年历史新低。
2.实现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持续推进“百姓说事点”提档升级,积极构建部门协同、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多元化解的矛盾纠纷调解大格局,积极开展“百姓说事日”等为民服务活动,共排查矛盾纠纷432件,人民调解案件总数774件。
3.推动法律服务精准延伸。积极发展公益法律服务队伍,鼓励、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务,提供法律咨询500余件,服务群众3900余人次。承办各类法律援助案件956件,建立妇女法律援助工作站,扎实开展“巾帼绽芳华 法援惠民生”妇女权益保障法律援助主题宣传月活动。
(六)形成行政权力监督制约机制
1.健全监督体系。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部署,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积极推进廉洁政府建设,主动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累计办理人大代表建议71件、政协委员提案134件,办复率达100%,满意率达98%。强化审计监督,落实执法监督。开展营商环境监督检查110余次,处理问题17件。
2.深化政务公开。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信息梳理,共计梳理800余条信息,编制形成《朝阳区26+N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全年收到依申请公开30件、市政府转办中国政府网“我向总理说句话”网民留言转办单103件,交办率100%,办结率100%。区政府网发布信息2185条,向市政府上报328条,被采用249条,在全市县(市、区)、开发区中排名第三。
3.加强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全力开展行政败诉案件整治,制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7份,切实督办问题整改。全年行政败诉案件11件,同比2022年下降79.2%,占全市比重从16.7%下降到5.3%.办结行政复议案件21件,其中维持9件,纠错5件。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判决,做好司法建议落实和反馈工作,全年司法建议书和检察建议书回复率100%。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年来,朝阳区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人民群众期待,对照党的二十大要求还存在一些短板弱项。
一是思想认识还有差距。个别部门单位对法治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不够重视,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推进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紧迫感不强。
二是建设水平还有不足。仍有个别部门单位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够有力,抓任务标准还需提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还需持续推进,社会各界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格局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是工作机制还不完善。执法合力作用效果不够明显,食品药品、旅游文化等领域综合执法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府院联动和行政争议协调化解机制需要进一步强化,仍需提升以法治手段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高位统筹谋划部署。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调度部署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和府院联动联席会议,研究解决依法治区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多次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研究部署重点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社会建设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不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2023年8月26日,左毅书记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全体会议暨述法评议会议上进行了现场述法。
二是以学促能提高认识。落实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和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制定年度学法计划,做到常态长效学。年内开展区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4次,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开展学习,推动相关法律法条入脑入心、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
三是动真碰硬直达痛点。将法治建设纳入区政府和各街镇(开发区)年终绩效考核,进一步完善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约束机制,区司法局发挥牵头协调职能,制定方案明确细则,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发现并推动问题整改,有效传导压力压实责任。9月25日,朝阳区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全体会议暨述法评议会议,永昌街道、清和街道、区征收办、区政数局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现场述法,左毅书记一一点评,其他区委、区政府工作部门和街镇开发区提交书面述法报告。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我区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及上级部署要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全面落实《长春市朝阳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努力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的新突破。
一是压实责任,推进法治思维提升新层次。坚持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环节。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论述、新要求,提高领导干部、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决策能力。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作为未来政府法治建设工作的发力点和落脚点,切实把方案中73项工作任务逐项督促落实到位,逐项督导考核到位,推动朝阳区建设“法治型”政府不断取得新成效。
二是突出重点,推进法治环境呈现新面貌。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扎实推进依法行政,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纪检监察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让权力始终在阳光下运行。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规范提升法治保障服务效能,畅通企业诉求解决渠道,优化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提高助企服务效率,护航企业健康发展,保障建设项目有序开展,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推动政府职能转变走深走实。健全完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扎实开展“八五”普法,持续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有效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为推动朝阳高质量发展贡献法治力量。
三是优化机制,推进基层治理达到新水平。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紧盯重点领域,着力破除影响法治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全面推进我区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发挥好府院联席会议制度,及时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氛围。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有效整合基层法治力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专业和实践优势。严格落实“三个规定”,不断完善执法司法规范化长效机制,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要求、新期待,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断提高民众满意度。
政策解读:关于2023年度朝阳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的政策解读
中共长春市朝阳区委员会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