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镇,开发区,区政府各部门:
经区政府党组会议讨论决定:
任命:
王明远同志为长春市朝阳区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兼);
孙 哲同志为长春市朝阳区中小企业发展局局长(兼);
孟庆林同志为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列赵岳同志之前);
郭崇峰同志为长春市朝阳区民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 程同志为长春市朝阳区司法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杨 林同志为长春市朝阳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马延楠同志为长春市朝阳区信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高亚楠同志为长春市朝阳区南湖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曹冬杰同志为长春市朝阳区红旗街道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职务(试用期一年)。
免去:
张代军同志兼任的区金融办公室主任、区民生办公室主任、区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职务;
王明远同志兼任的长春市朝阳区中小企业发展局局长职务;
张 允同志担任的长春市朝阳区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牛 菲同志担任的长春市朝阳区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殷方敏同志担任的长春市朝阳区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王国权同志兼任的长春市朝阳区红旗街道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孙立涛同志担任的长春市朝阳区富锋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