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府办〔2025〕6号
为落实市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行动计划,围绕教育、科技、人才、金融、产业5个维度,开展6项工程,实施16项行动,推动朝阳高质量发展实现新突破,到2027年,教育、科技、人才、金融、产业一体贯通格局基本形成,体系化创新能力和整体效能大幅提升。
一、重点任务
(一)落实科教融汇、产教融合工程
1.开展科教相融助力产业发展行动。释放域内高校科教资源潜力,到2027年,域内高校省级一流学科联合创新平台超15个。
——优质学科赋能传统产业升级。对接吉林大学控制工程、长春工业大学机械工程等省级一流学科联合创新平台,加快制造业“智改数转”;发挥吉大通信等人工智能技术,开发城市智能应用场景,催生城市智能化服务新模式。
——前沿技术赋能新兴产业培育。依托中科院应化所、长春理工大学国家重点实验室,抢抓新材料、光电信息等产业布局;借助吉大一院等医疗资源,对接永春生物医药城落位项目,推动区域生物医药和生命健康产业跨越式发展。
——校地文化赋能文商旅融合创新。推动吉林艺术学院艺术设计省级一流学科联合创新平台,在文旅形象、文旅产品开发等方面开展合作,创新朝阳文旅IP;释放优质校友资源,利用“光博会”等展会契机,以长春理工大学等校友会为平台,加强校友企业招商合作,扩大会展产业辐射带动作用。
(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委人才办、区人社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局)
2.开展产教互促助力人才培养行动。以定向性、订单式联合培养企业未来高层次专门人才,推广吉大化学学院与三友智造的产教融合培养模式,在新能源、光电信息、现代农业等领域探索打造“产教融合培养基地”。以长影集团等基地为模板,深化委托培养和学徒制培养模式,推动校企共建“大学生实训基地”。宣传省市“留吉”“留长”就业政策,拓宽高校毕业生留区入企渠道。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委人才办)
3.开展科创平台创新策源行动。支持高校及企业新建重点实验室、研发中心等重大项目,做好规划控制、项目可研、立项审批、项目跟踪。指导高校及企业申报各级概念验证中心、成果转化中试中心(基地)认定,促进科研基础设施建设升级。建立“科创平台+高校院所+创新企业”合作机制,通过概念验证、二次开发、生产试验等环节,紧贴产业需求开展有组织科研和成果转化。到2027年,域内国家重点实验室达到5家、概念验证中心3个、成果转化中试中心(基地)6个。
(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发改局、区工信局)
(二)落实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工程
4.开展关键核心技术聚力攻坚行动。强化企业自主攻关、产学研联合攻关、创新主体揭榜攻关,支持企业与区内高校院所在汽车产业“新四化”、光电信息、生物医药等关键领域合作申报省市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科研项目立项,推动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到2027年,累计承担省市科技攻关项目90项,攻克关键技术100项。
(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工信局)
5.开展强化科技成果转化承载行动。强化企业承载能力,出台政策鼓励企业吸纳先进科技成果。加强成果承载落位,出台加快科技产业园建设政策,支持政企、政校联合共建市级科技产业园,带动一批科技成果转化落地、引进孵化一批创新企业。到2027年,科技成果本地转化突破600项。
(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国投、朝盈基金)
6.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动力提升行动。加大成果转化的政策扶持,引导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积极宣传推广首台(套)产品、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应用,并优先纳入政策扶持范围。激励转化机构提升转化能力,出台对促进区内成果转化突出的科技中介机构支持政策,提升科技中介机构链接研发主体和市场的纽带作用。
(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人社局、区工信局、区财政局)
7.开展企业创新梯队壮大行动。鼓励企业联合高校院所开展技术研发,企业牵头或参与省市级科技项目占比80%以上。完善“微成长、小升高、高变强”梯次培育机制,持续政策支持企业申报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认定。到2027年,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分别突破550户、300户、100户。
(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工信局、区财政局)
8.开展高质量孵化集群培育行动。推动科技型企业孵化器(加速器)聚焦专业领域、搭建专业平台、引进专业人才,培育发展新兴和未来产业。支持新标准认定的高质量孵化载体,对孵化载体培育、吸引企业落位区内给予政策加持。
(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工信局、区人社局、区财政局)
9.开展产业创新升级带动行动。推动汽车、装备制造、现代服务等传统优势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集群化发展。推动生物医药和生命健康、光电信息、绿色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链式扩张、整体突破。超前布局新型储能、生物制造、无人机等一批未来产业,持续推动数字经济赋能,扩大长春理工大学低空专业学科辐射、吉大通信及高分遥感等企业团队技术,加快低空经济产业规模化发展。
(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发改局、区科技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政数局)
(三)落实创新人才力量凝聚工程
10.开展人才引育能力跃升行动。完善“丹凤朝阳”人才体系,承接实施“长春英才支持计划”,建成用好朝阳区新质生产力人才培育中心。完善青年创新人才发现、选拔、培养机制,承接推进“春城学子聚朝阳”行动、技术人才“订单班”等载体措施。打造“长春市‘朝阳25℃’高端人才公寓”,创建“友好型人才服务社区”,高质量落实人才政策,吸引人才汇聚朝阳、建功朝阳。到2027年,国家和省市重大人才工程培养和引进人数累计达到1千人,全区人才总量达20万人。
(责任单位:区委人才办、区人社局)
11.开展人才培养提质加速行动。改革人才评价机制,在各类项目申报、人才评定推荐工作中,破除“四唯”导向,建立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人才分类服务体系。组织高校院所和企业高层次人才双向互聘,推进“科创副总”“产业教授”行动。到2027年,高校院所与区内企业签约“科创副总”50人、“产业教授”10人。
(责任单位:区委人才办、区科技局、区人社局)
(四)落实科技金融高效赋能工程
12.开展股权投资体系构建行动。依托朝阳区“朝盈基金”设立1亿元朝阳科创基金,联合成熟科创投资基金,聚焦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前期项目挖掘与项目投后赋能同步推进,形成财政资金与各类金融资本的接续投资机制。到2027年,朝阳科创基金累计投资项目力争超过10项。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科技局、朝盈基金)
13.开展政银企融资对接模式创新行动。配合市级部门推行“企业创新积分制”,动员区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纳入评价范围。引导区内省建行科技支行等银行、担保、保险机构创新科技金融产品,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的金融服务。到2027年,区内金融机构开发科技信贷产品超10种、产品授信额度超5亿元。
(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工信局)
(五)落实区域创新整体提升工程
14.开展城市创新能级跃升行动。加快永春生物医药城建设,推进建发孵化中心、中科生物等重大项目落位,聚集干细胞资源库、检验检测平台、科技研发平台、创新创业孵化平台等高水平创新要素,推动永春发展成为新质生产力集聚区。朝阳经济开发区推动传统制造业“智改数转”产业升级,加快布局新能源、光电信息等行业,优化产业结构,以创新要素“聚变”带动区域重点产业“裂变”升级。
(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商务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朝阳经济开发区)
(六)落实创新生态优化升级工程
15.开展知识产权示范建设行动。配合市级部门,加强关键领域自主知识产权创造和储备,架构知识产权立体保护网络,推进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协同驻区高校院所开展“吉林省知识产权示范高校院所”建设,培养知识产权管理和科研管理人才队伍,在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形成一批高价值知识产权组合。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朝阳分局)
16.开展创新创业氛围营造行动。宣传用好各级科技创新政策,弘扬党建引领科技发展、科技创新重大成果、科技工作者风采等优秀创新文化,强化科技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共识,营造科技第一生产力、创新第一动力、人才第一资源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人才办、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科协)
二、组织保障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发挥区委科技委员会统筹作用,建立教育科技人才金融产业一体化推进工作机制,成立朝阳区科技成果转化专班,大力挖掘高价值成果,以清单化、责任化、时限化推进落实。区科委会办公室会同相关单位对行动计划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促,重大事项及时请示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