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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答复】对区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第79号人大代表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2-05-19 16:30 来源:朝阳区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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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彦伟代表:
  您提出“关于加强居民垃圾分类处理意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政府垃圾分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区委区政府非常重视。
  第一条:朝阳区坚持将宣传发动作为垃圾分类工作的首要任务来抓,努力营造“政府倡导、党建引领、社会支持、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一是抓好媒体集中宣传。通过平面媒体、网络媒体、LED屏等多渠道进行立体宣传;组织社区督导员、志愿者、“三长”等工作人员开展入户宣传;采取宣传栏、宣传单、文体活动、趣味游戏等形式进行随机宣传,入户宣传、派发传单和宣传册20万余册。二是开展专题活动宣传。坚持把垃圾分类的宣传工作纳入城市区域党建的重要内容。各街道办事处注重发挥驻区单位的优势,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万人助万企”等专项工作;“主题党日”、爱国卫生运动等专项活动,和清明、端午、中秋节等传统节日,与各大商场、公园等联办、共办大型生活垃圾分类宣传专题活动200余次,53个社区共举办小型宣传活动上千次。
  第二条:依照《长春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我市目前只有“四分法”分类标准。即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分类标准指适宜回收和资源利用的生活垃圾。玻璃类:玻璃容器、玻璃酒瓶、玻璃杯等。金属类:易拉罐、食品罐盒、金属类餐具炊具、金属工具和办公用品、铁钉、金属类衣架等。塑胶类:塑料瓶、塑料盆桶、塑料餐具、塑料日用品、泡沫、塑料、塑料玩具、橡胶球类、有机玻璃制品等。纸类:报刊、杂志、纸板纸箱、宣传单、信封、文件袋、包装纸、饮料包装盒、打印机复印纸、笔记本等。织物类:未被污染的废旧衣物、其他日用织物等。电器类:电视、冰箱、洗衣机、电脑、热水器等废旧家用电器。其他类:其他具有可回收价值的废弃物。无“不可回收”分类。
  第三条:朝阳区是全市最早的垃圾分类试点单位。早在2016年,按照省住建厅要求,在前进街道富豪花园小区打造了全市第一个,也是唯一的试点,几年来通过不断的创新,成为了长春市垃圾分类处理系统的典型代表,先后接待过国家和多个省、市领导的调研视察和参观学习。2017年7月,全国人大副委员长艾力更·依明巴海视察时指出“该模式创新性强,具有可推广价值”。富豪花园试点工作为全市做出了积极贡献。自2018年以来,区委区政府对该项工作更加重视,坚持高位统筹,研究制定了《朝阳区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筹措匹配资金,落实主体责任,全区合力推进,现已基本形成相应的规范和标准体系,已对70个小区及382个公共机构完成了试点建设工作,基本做到了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全覆盖。可以说,我们朝阳区的这项工作已经成为全市的代表性工作,成为“长春模式”。
  经    办    人:
  部  门  领  导:
  区政府分管领导: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