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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答复】对区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7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2-05-20 13:51 来源:朝阳区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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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老旧散小区环境综合治理能力,打造朝阳“幸福住区”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在提案中提出的关于提升老旧散小区环境综合治理能力,打造朝阳“幸福住区”的建议非常好。近年来,我区为推进老旧住宅区物业管理工作,做了大量的工作,2021年全区重点工作任务,探索创新物业管理模式,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力争年内完成20%以上。我们现在正通过各街道办事处上报计划、组织协调、组织实施、组织验收等四个阶段,完成区里交给的任务。

  在全区各街道办事处的努力配合下,部分老旧散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通过专业化物业服务、居民自治、社区代管等工作模式,持续改善和加强了老旧住宅区长效物业管理工作,我们先后在警苑小区、湖光小区、邮电小区、新华大院等老旧住宅小区推行了专业化物业服务、居民自治、社区代管等物业管理模式,收效明显,为推进老旧住宅小区长效物业管理工作积累了经验。

  根据《长春市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由区住建局指导辖区街道成立筹备组,由街道监督,社区组织实施,当选委员达到法定的半数以上,视为合法有效,由业委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招聘物业服务企业。对业委会无法组建的小区,依据《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规定,因客观原因未能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委员人数不足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新一届业主委员会产生之前,可以由物业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和监督下,代行业主委员会的职责。由街道、社区组织召开业主大会聘请物业服务企业。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对老旧住宅区的物业长效管理工作要加大宣传力度,建立正确舆论导向,要通过媒体广泛宣传《民法典》和《长春市物业管理条例》,树立业主“物业服务是商品”的理念,强化业主对物业管理的监督意识,使小区的物业管理逐步走向市场化轨道。同时加强社区物业网格化管理,在社区配备物业管理工作专管人员,在区、街、社区三级管理体系,积极推行社区物业网格化管理,将物业管理更加有机地纳入社区建设和管理中统筹考虑,推行居委会成员与业委会成员依照法定程序交叉任职,探索物业管理与居民自治相结合的模式。合法引进物业服务企业,不断提升综合服务水平,实行物业管理的小区,区里加大对业主大会、业委会开展活动的监督和指导;没有实行物业管理的开放小区,由街道办事处、社区代行业委会工作职责,推行引入专业物业服务企业,承接旧改成果,实现长效管理。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

  2021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