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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答复】对区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2021038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2-05-20 14:06 来源:朝阳区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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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宁委员:

  您提出“关于推进朝阳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非常好,根据吉政办发【2020】30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中指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认真解决城镇老旧小区市政基础设施不完善、环境及配套设施不完备、服务设施不健全等突出问题,全面提升社区治理能力,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朝阳区本着完善城市功能,补齐民生短板,改善居住环境的思想,坚持“统筹规划,一区一案、完善基本、只改一次”的基本原则,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建立和完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机制。以满足城镇居民需要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征求居民意见并科学确定改造内容和目标;杜绝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动员群众参与,顺应群众期盼,推动建设完整居住社区。坚持机制创新,共建共管。以加强基层党建为引领,将治理能力建设融入改造过程,建立和完善基层党组织领导和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充分调动居民、与小区相关联单位和社会力量积极性,广泛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落实历史建筑保护修缮要求,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延续历史文脉,展现城市特色。

  按照长朝发改审【2020】70号《朝阳区2021年纳入中央补助资金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改造工程范围包括长春市朝阳区桂林街道、红旗街道、前进街道、南湖街道、永昌街道、清和街道、重庆街道、湖西街道等8个街道,辖21个社区,共42个小区。改造工程内容包括建筑本体修缮、道路及管线等基础设施改造、小区内亮化、美化提升工程、小区二次供水泵站改造工程以及架空管线落地工程。

  为保障旧改工作顺利推进,各有关部门按照《吉林省城市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加强政策协调、工作衔接、督促检查,抽调专人成立工作专班,同时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纳入省政府对各市(州)政府的绩效考核,纳入民生工程管理。市政府也会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做好宣传工作,提高社会公众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认识,形成社会支持、群众积极参与的浓厚氛围,及时准确发布、解读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政策措施,主动释放正面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