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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长春市朝阳区共青团区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3-04-24 14:48 来源:朝阳区共青团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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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7月15日至10月14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团区委开展了常规巡察。11月1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总体情况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担当。成立了团区委书记孙哲同志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团区委书记为巡察整改落实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总责,抓全面,对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亲自安排部署,对重点环节亲自协调推动,对重点事项亲自挂牌督办,对重点问题亲自过问解决。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改工作的沟通协调和统筹调度工作。团区委副书记刘卓同志作为整改问题的牵头整改责任人,负责具体调度,切实抓好分管领域问题的整改落实。

  (二)务实重行,逐项对帐销号。针对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事项和问题,一一认真研究,列出问题清单,明确责任主体,倒排时序进度,逐项对账销号,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整改情况到位、问题解决到位。2022年12月16日,团区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剖析检查,深挖问题根源。对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立行立改;对涉及下级团组织的整改工作,统筹协调。决不允许做表面文章、搞形式主义,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整改。

  (三)严格督导,狠抓整改落实。以《整改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台账》为抓手,对整改成效逐项核查核实,检查验收,周调度、月汇总,以“钉钉子”的精神,确保每项反馈问题处理到位、改到实处,见人、见事、见物。

  截至目前,反馈的33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33个;制定的72项整改情况,已经落实完成72项;通过整改,共完善制度9项。

  二、具体整改任务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及省委、市委、区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不系统不深入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精神和在2022年5月庆祝建团100周年大会重要讲话,仅以党支部活动体现,未在党的会议和党课中传达学习问题。一是团区委党支部于2022年12月6日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精神和在2022年5月庆祝建团100周年大会重要讲话为主题召开一次专题党课;二是制定了《2023年团区委党支部学习计划》,适时增加学习相关学习内容,认真做好2023年度记录工作。

  针对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均没有部署下级团组织、社会团组织学习落实问题。一是2022年12月19日起在共青团长春市朝阳区委微信公众号上发布10期《党的二十大精神系列微党课》,2023年1月3日起发布5期《追忆峥嵘岁月,对话红色青春—长春市革命前辈访谈》系列视频;二是以“学习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为主题,通过线上举办主题团日活动,覆盖291个基层团支部。

  针对2021年团市委要求宣讲骨干进社区、进农村等进行理论宣讲,巡察了解,该工作未落实问题。一是2022年12月28日召开班子会议,研究2023年度青年发展工作联席会议,与机构负责人研讨开展一线青年宣讲员进社区、进农村活动;二是对照团市委年度工作要点提出的重点任务,制定了《共青团区委重点工作台账》,明确了责任主体和工作任务。

  2.关于对上级重大工作部署的谋划落实质量不高,履行责任使命有差距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大力推进社会领域团组织建设、扩大团组织在新兴群体中的影响力,是党中央加强党的群团组织的重大举措,对此,团区委政治站位不高,落地不实,2021年发展了36个社会领域团组织,对其建立、运行、作用发挥情况的掌握,仅限于智慧团建平台中基层上报的数据,没有进行过实地调研、检查问题。一是就社会领域团组织工作开展情况,制定了专题调研计划;二是制定了《团区委干部调查研究工作制度》,尤其针对社会领域团组织,明确了实地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

  针对“三会两制一课”这个团组织基本制度,机关人员不够熟悉,基层团组织落实质量参差不齐,支部大会、支部委员会、团小组会流于形式的现象较大程度存在问题。一是2022年12月28日,团区委党支部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二是2023年1月30日起,在共青团长春市朝阳区委微信公众号上发布3期“三会两制一课”微团课,对规范开展“三会两制一课”、团组织生活全过程记实等基础团务工作进行专题辅导;三是制定了全团培训计划,着力提高基层团组织开展团建工作的能力水平。

  针对抓落实闭环不够,部分工作落空落虚,2021年,在团区委开展的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宣传教育工作中,团区委作为责任单位负责组织“致敬英雄烈士”活动,经巡察了解,该活动没有落实问题。一是制定了《团区委收文目录清单》,及时准确做好文件梳理登记工作,并抓好落实;二是2022年12月29日,对现有工作人员进行重新分工,要求专人负责,定期对相关文件通知要求落实情况开展,确保执行到位,防止再次发生类似问题。

  3.关于消除“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问题不彻底,决策和执行中自由散漫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在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均没有根据省市年度工作要点和工作要求研究具体落实意见,未制定下发年度工作要点或工作计划,本级和基层团组织年度工作缺少了基本引领、推进措施和责任要求问题。一是根据上级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共青团朝阳区委2023年工作要点》,针对本级和基层团组织工作梳理出6项主要工作内容;二是于2023年1月31日召开工作部署会,对各项工作任务进行部署推动。

  针对有章不循,工作执行存在随意性,在2018年区委常规巡察、本次巡察汇报中均认定自己没有编制《内控手册》,但本次巡察后期找到了内控手册。经深入了解,手册实际于2017年制定,但一直认为没制定过,5年来也一直未被使用问题。一是团区委于2022年12月28日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了《内控手册》;二是制定了《内控监督检查登记表》,对相关机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实现业务管理闭环。

  针对责任淡化,工作失位失管,2020年、2021年,团市委要求制定全团抓学校工作机制,团区委此工作长期依赖区教育局团工委,形成工作惯性后,团市委将一些活动直接交给了区教育局,本级缺乏研究部署、推进指导、监督检查问题。一是制定了《共青团区委2023年工作要点》,对推动少先队组织建设工作进行专门部署,明确了工作内容和要求;二是2022年12月28日,召开少先队朝阳区第四次代表大会(线上),期间团区委与教育局多次就如何贯彻落实好全团抓学校工作机制展开研讨,审议了题为《高举队旗跟党走 争做合格好队员 为加快建设充满时代魅力现代化朝阳时刻准备着》的工作报告,报告对少先队组织建设、载体打造、机制建设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进一步深化团教协作。

  针对机关工作长期不够规范,积累问题较多,2019年以来进行过两次人员分工,都是有正式编制人员的情况下,安排编外人员负责团务、宣传工作问题。一是2022年12月29日,对现有工作人员进行重新分工,确定了工作职责;二是制定了《目标责任清单》,明确了13项工作内容,实现了量化管理。

  针对在了解新浪微博情况时,需要问相关的运营公司问题。一是建立了《新媒体信息宣传报道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及时与后台运营团队进行交流和互动;二是指派专人定期对有关情况进行沟通督导,要求具体对接干部对微博运营情况心中有数。

  针对2022年6月前在长春市共青团的微信群中安排部署的工作,都需要找已经辞职的编外人员了解情况问题。一是重新对职责分工、信息发布等方面进行细化管理;二是于2022年12月16日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压实了工作责任,补齐了工作短板。

  针对日常重要工作的文书资料、档案记录等留存不力,巡察期间,较多工作资料无法提供,没有、遗失的情况比较重问题。一是制定了《文书档案制度》,建立了电子文书档案库,专人专管;二是制作了工作交接单,确保工作轮换有序,文件资料规范完整。

  4.关于加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力度不够,基层团组织建设有待加强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主动作为不够,解决难点问题力度有欠缺,对部分基层团组织场地受限、经费和人员不足等问题,认为自身部门小、人微言轻、力量不够,缺少积极主动破解难题的决心和举措,部分问题长期未能有效推动问题。一是制定了《共青团朝阳区委基层组织改革工作方案》,以期推动解决资源、人员、经费等问题;二是于2022年12月16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孙哲同志代表班子作对照检查,带头检讨并开展自我批评;与会人员逐一对照反馈问题进行检讨,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议强调要对焦问题,主动破解,全面推进学校、机关、农村、社区、企业、社会组织、新兴青年群体等各领域团建工作,不断扩大团的工作覆盖面。

  针对强化任务观念不够、传导压力不足的现象较大程度存在,如对基层团组织部署工作常采取商量式、人情式方式,工作落实质量难以保证问题。一是制定了《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暂行办法》,明确了述职评议考核内容;二是分别于2022年12月16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2023年2月1日召开了2022年度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达到了解放思想、转变作风的目的;三是制定了《基层团组织书记监督考核机制》,为基层团组织书记的监督考核提供了遵循。

  针对工作检查考核不够,仅在2021年召开了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会议,在2019年、2021年均没有对团干部进行考核,对基层团组织运行情况和团干部履职尽责情况掌握不够到位问题。一是2022年度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以书面报告形式体现,团区委严格审阅了基层团组织负责人的述职报告,全面准确掌握了基层团组织工作推进情况;二是制定了基层调研方案,特别强调要注重发现、收集现阶段的问题和难点,并提出解决具体问题的措施和办法;三是制定了《基层团组织书记监督考核机制》,细化了考核内容,同时强调了结果运用。

  针对调查不够,谋划基层团组织工作针对性不足,2019年以来仅针对青少年思想和心理开展过2次调研,对“三定方案”中要求的青少年运动、青少年工作理论和思想教育等均没有进行过调研问题。一是通过述职报告了解基层团组织负责人履行岗位职责情况,作为基层团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二是已完成1篇题为《浅谈基层团组织建设的现状与对策》的调研报告;三是把全区青少年思想、心理工作和思想教育列入了《共青团区委2023年工作要点》。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5.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团有差距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全面从严治党重视不够,部署和落实有欠缺,2020年、2022年没有专题研究过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问题。一是2022年12月16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工作会,同时研究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二是2023年2月1日传达学习中共长春市第十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针对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不足,2022年区纪委下发的《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未及时学习传达问题。一是2022年12月9日学习传达2022年区纪委下发的《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二是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部分相关重要论述,加固了中央八项规定堤坝。

  针对从严治团工作研究部署不够,未落实好每半年专题研究1次的要求,有的团干部不清楚《关于提高政治站位改进工作作风的六条规定》内容问题。一是于2023年2月1日召开工作部署会,其中专题研究了从严治团工作;二是2022年11月25日团支部组织学习《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团纲要》《关于提高政治站位改进工作作风的六条规定》,同时在共青团长春市朝阳区委公众号上发布学习内容。

  针对团干部从严要求不够,如华士教育培训学校的团支部书记只挂名不做事,不响应团区委的活动问题。一是制定了《团干部培训制度》,增强了业务培训的频次和力度;二是制定了《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暂行办法》,提升团的工作规范化水平。

  6.关于工作作风不够实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存在对上级部署照抄照转,工作不结合区里实际情况,如落实共青团省委《关于做好大抓团的基层建设评估准备工作的通知》,称呼和电话都不换,直接在工作群转发给街镇团组织问题。一是在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环节,专门就从严处理公文方面进行交流;二是于2022年12月1日团支部组织学习了《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三是认真学习《共青团中央2023年工作要点》,结合实际制定团区委工作要点,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针对基层团组织工作情况掌握若明若暗,如尚谷商贸有限公司、吉林省豪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建立了团支部,但没开展团组织生活;长春市新友谊百货有限公司团支部已经解散,团区委掌握情况不及时问题。一是经查,尚谷商贸有限公司、吉林省豪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已解体,责成湖西街道、清和街道团工委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将其删除;二是团区委与各街镇团工委一道做好基础台账,做到心中有数;同时,要求做好非公领域团组织清理工作,全面清理非公企业中的“僵尸”团组织。

  针对关注先进多,带动一般少,全区青年之家实体阵地共20个,仅对盈科律师事务所、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长房集团等典型青年之家关注较多,功能发挥较好,对其它关注不够,作用发挥一般问题。一是制定了《共青团区委2023年工作要点》,实施共青团组织体系贯通工程,着力激活政治功能,拓展行业系统团建;二是制定了《朝阳区公开选聘街镇兼职团干事工作方案》,面向社会选聘一批兼职团干事,推动基层团组织切实发挥政治功能,增强团组织的生机和活力。

  7.关于财务管理不够规范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财务审核把关不严,如2020年12月记账凭证14号,差旅费报销只有分管领导签字。固定资产管理处置不规范,如2019年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的原始凭证中,没有固定资产报废审批的相关原始凭证。现金支付领款人未签章,如2020年12月记账凭证18号,差旅费补贴领取人未签字。原始凭证所需附件不齐全,如缺少移动电话费回单问题。一是团区委党支部于2022年12月1日组织针对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规定的学习培训;二是相关支付要件已经按照规范补齐;③制定了《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三)关于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8.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组织生活会上书记未开展自我批评,支部党员也未对其开展批评;2019年、2020年党员大会召开次数不够;2020年、2022年党课学习次数不够;2020年、2021年不是共产党员的人员出席党员大会,且在2021年、2022年担任过记录人问题。一是团区委党支部于2022年12月1日组织学习组织生活会相关制度,确定了组织生活会召开的时间;二是团区委党支部于2022年12月6日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精神和在2022年5月庆祝建团100周年大会重要讲话为主题召开一次专题党课;三是同时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针对个别干部学习记录不规范,内容杂乱问题。按照要素齐全、内容规范、记录工整的原则,进一步规范了学习记录

  9.关于民主集中制质量不高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2020年党员大会讨论过程中,成员意见发表不够充分、不够具体问题。一是团区委党支部于2022年12月1日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进一步规范了党员大会工作流程;二是制定了《团区委谈心谈话制度》,分别于2022年12月16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2023年2月1日召开了2022年度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会前都认真征求了各方面意见,并在会议期间进行了充分的批评与自我批评。

  针对落实“三重一大”存在差距,对2021年部门预算没有进行集体研究讨论问题。一是2022年12月25日,组织“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专题学习;二是制定了《团区委集体议事决策制度》。

  10.关于教育警示力度不足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未落实好重要节日警示教育或廉洁提醒的要求,在2020年“五一”“端午”前夕、国庆节前夕,区纪委都印发相关通知,要求全区各级党(工)委、各部门,特别是“一把手”要严守廉洁纪律、确保廉洁过节,团区委没有进行传达问题。一是2022年12月28日,召开党支部学习会议,传达学习了《关于正风肃纪确保元旦春节廉洁过节的通知》,学习结束后,班子成员之间开展一次廉政谈话;二是2023年1月17日,孙哲、刘卓参加处级领导班子思想交流会,结合朝阳区近年来发生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对标对表剖析自身,深入自省自警,谈认识、谈体会,并形成书面材料。

  11.关于选人用人程序不够严谨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科级干部选任文书档案中推荐票、测评票未单独装订。完成了对干部档案材料的整理,按标准严格做好干部档案核查工作。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学思践悟提高政治意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当前形势任务的判断上来。坚决担好“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基础”的政治责任,把全区广大团员青年紧紧凝聚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

  (二)从严治团加强自身建设。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对标全面从严治党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团,将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与共青团“强三性、去四化”结合起来,为提高新时代共青团引领力、组织力、服务力和大局贡献度提供有力的纪律保障。加强对《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团实施纲要》《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等从严治团文件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进一步严肃团的纪律、纯洁团的组织。

  (三)持之以恒,巩固整改成果。整改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聚焦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提出的三方面12项33个具体问题,持续推进整改,求实求效,防止问题回潮反弹。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认真总结反思,举一反三;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明确责任人,跟踪问效。同时,注重构建长效机制,用制度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对已建立的制度,严格落实,规范管理;对工作需要制订和完善的制度,及时制定完善,确保堵塞制度漏洞。

  (四)抓住机遇,转化整改成果。把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践行“四个意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统一团区委干部思想的重大机遇,进一步查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过程中的作风问题,把整改落实的成果体现好、运用好、拓展好,突破薄弱环节,解决实际问题,把整改落实的成果转化为真抓实干的实际行动,转化为推进全区共青团工作的重要契机和动力,使中央和省市区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在团区委落地生根,不辜负区委的重托,不辱肩上使命,不负广大团员青年的期待。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5109385;邮政信箱:长春市前进大街1855号;邮编:13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