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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朝阳区财政局2023年度会计监督检查结果公示

时间:2023-09-28 10:29 来源:朝阳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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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和《长春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长财监〔2023〕 553号)文件要求,长春市朝阳区财政局成立检查组于2023年8月30日开始,对朝阳区司法局、朝阳区妇女联合会、长春市第三十八中学(长春现代商务职业技术学校)、长春市朝阳区艳春小学、长春市朝阳区少年宫、吉林省朝阳国有资本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6家单位开展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预算管理及财务收支核算、“三公”经费、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情况以及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情况。现将检查结果公示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以上六家单位能够执行《会计法》《预算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新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等有关规定,财务核算等会计行为比较规范,能够反映单位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制度比较健全,能对本单位经济活动进行比较有效的财务控制与监督。
  二、检查出的主要问题及处理决定
  被检查单位主要存在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和往来款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等问题。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朝阳区财政局高度重视,要求被检查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政府会计制度》等相关规定进行整改,进一步规范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提高会计管理水平。 
  长春市朝阳区财政局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