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10月31日至2024年1月31日,区委医药领域、乡村振兴领域机动巡察组对永春镇党委进行了机动巡察。3月22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总体情况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为确保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到位,永春镇党委组织召开乡村振兴领域巡察整改推进会,镇党委书记李伟主持会议,领导班子成员及各科室负责人参会。会上根据巡察组反馈意见认真剖析研判问题,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
(二)精心谋划,压实责任。永春镇党委针对区委医药领域、乡村振兴领域机动巡察组反馈的意见,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建立了问题清单、整改清单、成效清单,针对问题全面进行了有效整改。
(三)统筹结合,立行立改。坚持真抓实改、应改尽改,注重在“三个结合”上做文章,即把巡察整改工作与当前各项重点工作紧密结合,与党纪学习教育成果紧密结合,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作风建设紧密结合。以严的要求、实的作风、真的担当,彻底整改、全面整改,对照整改方案和清单,能立即整改的,不等不拖。对相对复杂、涉及面广、需要时间整改的,明确整改目标,强化跟踪督办,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整改事项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截至2024年9月4日,制定的58项整改措施,已经完成落实58项;反馈的27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23个、基本完成整改4个、未完成整改0个。通过整改,完善制度2项、挽回经济损失0万元、问责0人。
二、具体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乡村振兴主体责任落实方面
1.关于思想建设方面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到位,镇部分党委会没有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等列为会议的第一议题问题。镇党委严格落实会议“第一议题”制度,规范学习内容,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等作为“第一议题”,及时贯彻上级党委文件、会议精神,推动学习常态化制度化。
针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镇机关党支部因工作人员出现岗位变动,党支部没有及时明确负责人问题。一是明确“三会一课”分管领导及具体负责人,出现人员变动立即调整,不出现断档情况;二是按照“三会一课”制度要求认真落实,会议记录及时跟进;三是检查“三会一课”相关材料,发现现存问题并及时进行改正。
针对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不充分,镇党委没有严格按照《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要求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问题。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定期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二是进一步梳理排查各领域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并针对各领域做好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的对接,准确把握风险点。
2.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创新乡村振兴工作水平有待提高,在工作上被动等待上级布置,制定措施和实际工作结合不紧密,创新思维不够,前瞻性不强,对如何运用新思想指导推动乡村振兴发展的站位不够高、思考实践不够多问题。一是主动学习上级下发的关于推进乡村振兴的有关精神,学习其他乡镇优秀案例,结合永春实际加以运用; 二是增强创新思维,提高站位,用发展的眼光找寻推动永春镇乡村振兴的方法。
3.关于乡村振兴相关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落实不到位,党的二十大精神理解不深入,党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学习不深不透。党委会关于习近平“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相关决策部署方式单一,精神理解不深入,停留在读文件、简单传达的表面层次。一是从单一变多样,将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机关干部理论学习、党小组学习等传统学习方式与研讨、微宣讲、观看影片等多样性学习方式结合起来,使学习形式单一向多样化转变;二是从灌输变互动,在学习过程中,适当安排时间集中讨论,轮流或自由发言、谈体会、谈感受、谈收获、谈打算,让学习内容真正入脑入心,融入工作,在互动中产生共鸣和同进; 三是加强关于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论述的学习,做到反复学、深入学,学懂弄通,指导实践。
针对政务公开不及时。永春镇领导班子成员在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网站上未随人事变动及时调整问题。加大政务公开工作督促检查力度,实现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和常态化,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公开,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针对农村改革推进不够深入,永春镇党委对“三变”等乡村振兴政策内容宣传不到位,未充分发挥解释答疑作用,导致村民对“三变”政策理解不深,缺乏主动性问题。一是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三变”政策,掌握业务知识,提升业务能力;二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发放传单、微信群宣传等方式向村民发布政策解读和相关信息,以通俗易懂的语言阐述政策内容,方便村民理解。
(二)关于乡村振兴重点任务推进方面
4.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衔接有差距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脱贫攻坚相关工作落实不力。永春镇党委没有召开脱贫攻坚相关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在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委要求上认识还有差距,思想重视程度还不够问题。一是继续深入学习脱贫攻坚相关文件、深刻领会上级精神,使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助推乡村振兴工作;二是始终将党中央决策部署作为重要指示精神,认真领会,严格落实;三是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进行动态管理,防止返贫现象发生。
针对防返贫工作落实不到位。永春镇防返贫动态监测工作不实不细,思想上不够重视,未具体研究过返贫动态监测相关工作问题。一是建立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对具有返贫致贫风险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疫情或者其他原因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户,进行动态监测预警和提前干预,及时纳入帮扶范围;二是加强对各村防返贫监测集中排查的培训与检查力度,保证各村监测员在排查过程中,对待工作细致认真,不出现简单错误,误报收入。
5.关于粮食生产保障制度不够健全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粮食安全工作不重视。永春镇没有系统学习市、区相关配套文件,没有组织召开相关会议,对粮食安全工作不够重视问题。一是加强黑土地保护宣传,贯彻落实《吉林省耕地质量保护条例》和《吉林省黑土地保护条例》,提高农民保护黑土地的意识;二是严格保护基本农田内黑土区耕地,严厉打击违法占用黑土区耕地行为;三是多举措、多渠道做好宣传保护黑土地工作,积极参加区农业农村局开展的观摩、经验分享等活动,提高农民保护黑土地的意识,保障粮食生产安全。
6.关于黑土地保护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黑土地保护工作有差距。永春镇秸秆禁烧监管工作有差距,检查过程中存在2处秸秆禁烧易发火点。2023年长岭子村孙家店屯和义和堡屯还存在秸秆打包清运不彻底的问题。一是督促秸秆离田工作高效完成,并检查指导秸秆打包情况;二是进一步加强黑土地保护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村民黑土地保护意识;三是加强秸秆禁烧监管力度,强化监督管理手段。
7.关于乡村产业发展不够均衡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乡村产业结构单一。永春镇产业结构单一,二、三产业薄弱,无法形成产业链,产品附加值低,产品多样化难以实现问题。一是依托永春现代生物医药城和中铁长春博览城的建立,指导域内企业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培植生物医药、会展经济主导产业企业,实行产业化、集约化、市场化经营,促进全镇经济发展;二是依托莲花岛,鼓励周边民众发展蔬果采摘、农家乐、民宿等配套产业,增加产品附加值,促进第三产业发展。
针对农业农产品种类较少。永春镇当地农产品种类较少,产品附加值低。永春镇7个村,种植的农产品种类全部为玉米,农产品种类单一问题。一是2022年新建大棚20栋,2023年新建温室大棚4栋,主要种植蔬菜瓜果等产品进行出售;二是2024年计划在农丰村境域内新建大棚,主要种植蔬菜等产品,不仅打造特色产业,也能带动本镇农民增收致富;三是鼓励农户自营“农家乐”等,为村民增收致富创造良好环境。
8.关于乡村建设不完善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乡村基础建设还不完善。长岭子村文化站村部设施存在老旧破损现象,整体公共服务水平有所降低问题。一是长岭子村已经申请经费用于购置图书架,活动服等文化用品,努力完善新时代文化站,使文艺宣传氛围变得更加浓厚;二是对各村基础设施进行再检查、再完善,不断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三)关于乡村振兴中作风和廉洁风险方面
9.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会计核算延后。永春镇政府报销差旅费发票开具日期存在时间不符问题。一是加强费用报销管理,规范报销流程,明确时限,防止费用跨期报销;二是严格按照区财政要求,履行项目招投标手续;三是加强“三资”的管理。
针对内控制度落实不到位。存在小额采购未签订合同等问题。永春镇政府支付宣传单、条幅及宣传板制作费未签订合同;支付三长宣传板制作费用未签订合同问题。按照《长春市朝阳区永春镇人民政府内部控制手册》规定中的小额政府采购流程要求开展采购工作。
针对未按规定方式结算。永春镇政府2020—2022年度发生的差旅费,未按规定实行财政直接支付、银行转账或使用公务卡结算问题。一是严格执行《吉林省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二是为所有领导及各科室负责人办理公务卡,确保公务支出符合相关规定。
针对原始凭证不合规。存在支付征收食堂费用后附发票未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问题。严格审查财务报销凭证,对以往财务凭证开展自我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财务管理的规范和有效。
针对往来账清理不及时。应收、应付款长期挂账问题。逐步核查往来账款,根据每笔账目实际情况进行清理和结算。
(四)关于乡村振兴中坚强保障方面
10.关于人才支撑薄弱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人才服务乡村振兴政策措施不到位。永春镇在引进农业科技人才方面缺乏相关措施,没有开展有效吸引和留住人才的相关工作问题。一是制定完善人才工作规划,明确人才引留的措施手段;二是加强宣传和推广,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加大对引进农业科技人才的宣传,提高知晓度和吸引力。
针对农村实用人才培训不到位。永春镇在2023年仅进行了3次农业技术培训,培训次数较少,农民在种植、养殖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水平不高问题。一是制定培训计划,依托中共朝阳区委党校永春博览城分校、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等进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二是推进“种植养殖能手”“致富带头人”等评选,制定了评选标准。
11.关于组织建设不完善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党员年龄偏大,党组织培训教育不够。永春镇各村“两委”成员共有36名,其中55周岁以上13人,基层党组织培训2次,基层党组织建设保障不力问题。一是充分发挥党组织的组织引领作用,鼓励年轻党员积极参与村党组织工作,加大村年轻后备干部培育力度,积极组织开展党组织建设、农业农村知识、应急处突能力提升等业务培训;二是开展镇青苗培优年轻党员干部培养计划和村老党员经验交流、传帮带活动,引导年轻党员干部的成长和发展;三是在发展党员时以35周岁以下青年为重点培养对象,积极改善党员队伍年龄结构,接收35周岁以下预备党员4名。
针对履行干部选任程序不够严格。永春镇2020年11月批次,任前审核表中涉及调整人员回避。2020年11月批次、2021年12月批次,个别谈话记录不规范问题。在党委会上组织党委成员认真学习《朝阳区干部队伍建设“储选育识管用”1+N制度体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相关政策制度,针对将谈话人和被考核人名字位置写反的问题,已按要求规范任前审核表、谈话记录等档案材料,严格履行干部选任程序,镇纪委对干部提拔任用进行全过程监督。
针对执行试用期转正制度不严格。永春镇2022年11月批次,个别同志延迟转正缺少情况说明问题。一是将镇纪委的组织措施处理登记表(表中明确建议对刘铭延迟转正)放入个人干部提拔相关档案材料中;二是完善干部选任的档案材料;三是通过细化考核内容、规范考核程序等方式严格执行试用期转正制度,并由镇纪委对全过程进行监督。
12.关于长效机制不健全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乡村振兴监督检查制度不完善。永春镇在乡村振兴监督检查方面没有完善的制度,没有明确的流程,工作开展困难,没有达到预期效果的问题。一是制定《永春镇关于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二是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列入监督重点工作清单,对相关工作开展监督检查。
针对村集体经济发展存在差距。永春镇仅开展村集体经济发展会议3次,村集体经济底子薄弱,村集体经济收入来源单一,没有形成产业规模,制约村集体经济问题。一是发挥党支部政治引领作用,努力扩大农村合作社发展优势,结合群众愿望,探索多样化的经营管理模式,积极发展乡村农家乐、采摘园等项目,壮大集体经济;二是优化农业产业布局,做大做强棚膜经济,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农旅融合发展,创新打造莲花岛影视文化园夜经济、冰雪节等引流性强的活动,探索推动“农业+文化+旅游”模式,壮大集体经济。
针对发展党员程序不严谨不规范。发展党员标准把关不够规范。入党人员归档材料不健全。党员档案中存在缺少会议记录和相关材料字迹一致情况。党员发展途径冲突。谷某某档案材料既有党员推荐票又有群团推荐表;并存在发展对象公示程序不规范、公示期不对、缺少公示结果等问题。一是对谷某某的档案材料进行重新梳理,针对存在问题与经手人员进行谈话,了解具体情况后对问题进行整改;二是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熟悉掌握党员发展工作流程和相关工作要求;三是开展发展党员工作自查,对发展党员全过程各个环节进行检查,对照发展党员全程纪实表及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按步骤逐一进行检查。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永春镇党委将继续把巡察发现的问题当作一面镜子,摆在最为重要位置。针对基本完成整改的问题,一是按照市政府下发的永春整体规划布局,继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侧重吸引二、三产业企业来我镇投资,利用现有条件优化产业结构,力争做到产业结构均衡发展;二是长岭子村按有关要求开展工作,长岭子村办公楼房顶、室内门、墙壁等损坏问题,已形成预算清单,待上级批准后即可进行施工。此外村部图书室书架破损问题,厂家已完成尺寸测量并加紧制作中,即将安装修复。三是明确涉及公务卡结算的具体事项,明确使用部门及使用人员。组织学习公务卡使用规范,在接下来的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务卡使用规范开展相关支付工作;四是梳理长期挂账款项,将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2016〕1号)、《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国资〔2021〕42号)有关要求开展工作,对能够收回的资金进行收回,对已形成呆账、坏账的债券,经批准实行“账销案存”。
永春镇党委将继续在招商引资上找出路,在项目建设上做文章,用好整改成果,奋力推动全镇经济社会发展聚焦高质量发展,高标准、高起点谋划,推进永春现代生物医药城建设,为永春新区建设提供更加坚实的保障,加快打造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集聚区,走出质量更高、结构更优的高质量发展之路。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31-85037734;邮政信箱:长春市朝阳区永春镇人民政府;邮编:130115。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