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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长春市朝阳区永春镇委员会关于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5-09-12 10:03 来源:朝阳区永春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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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5月17日至8月23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永春镇党委进行了第五轮常规巡察,并延伸至所辖村党组织。2024年10月8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永春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总体情况
  永春镇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牵头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剖析问题,明确责任主体及整改时限。截至2025年4月8日,制定的137项整改措施,已经完成落实137项;反馈的60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60个。通过整改,完善制度18项。
  具体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问题。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够到位问题。
  (1)“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到位。2021年全年召开党委会55次,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仅5次,占比9%。
  整改情况:①制定《永春镇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确保每次党委会都能将第一议题作为首要内容进行学习和讨论,2024年第一议题传达学习68次;②紧跟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合理安排第一议题学习内容,每次学习提前将学习资料提供参会人员,提前做好准备,确保学习质量和效果;③镇党委书记带头领学,并对学习情况进行深刻点评。  
  进度判定:已完成
  (2)学思践悟不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仅限于在党委会议和党支部会议进行传达,未结合永春镇实际研讨。
  整改情况:①制定《2024年永春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为进一步提升学习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永春镇理论学习中心组紧密结合镇域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明确学习重点和工作要求,统筹安排各阶段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全程做好资料印发、会前签到、会议记录和档案整理等工作,确保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各环节安排紧凑,制度规范,质效显著。②制定《永春镇理论学习中心组交流研讨制度》。理论学习中心组按照上级要求和镇党委相关工作安排,提前布置学习内容。自2024年7月开始,每次理论学习中心组除集体学习外,增加交流研讨环节,每次至少2-3名成员交流发言,其余成员作书面交流。截至目前,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16次。 
  进度判定:已完成
  2.镇党委在管大局、保落实上存在顾此失彼情况,“忙征收、等征收”导致部分工作统筹推进打折扣问题。
  (3)未处理好紧迫任务与基本职能的关系,重点工作统筹谋划不够。比如,对涉及全镇人居环境的保洁项目招投标谋划不够,前一公司2024年4月15日合同到期,直到2024年7月10日才完成新公司招标,存在近3个月的空档。对清算和收尾过程中的风险防范不足,发生了保洁公司拖欠工人工资超4个月造成到政府上访和网上舆情事件。
  整改情况:①对于涉及全镇人居环境的保洁项目等重点工作,提前6个月规划招投标工作,确保在合同到期前完成新公司的招标和合同签订。②对合同进行管理,明确合同中的各项条款和违约责任,确保合同内容合法、合规、合理。③对保洁公司的资金使用情况每季度进行检查,确保资金安全、合规使用。④建立工人投诉和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和解决工人的合理诉求,避免发生工人上访和网上舆情事件。  
  进度判定:已完成
  (4)未处理好当前与长远的关系,镇区基本建设和管理原地踏步。兼顾当前与长远不够,只注重考虑后续征收应避免或减少重复投入,而忽视了人民群众当前的基本需求。镇区部分道路缺少夜间照明,电线杆倾斜,通讯线路混乱,群众出行安全存在隐患。每逢永春大集,占道经营和乱停车现象较多。集市结束后环境卫生清理不及时,脏乱差问题突出。镇域内2家废品收购站物品堆放杂乱、灭火器不足。
  整改情况:①镇党委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科学把握当前与长远的辩证关系,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科学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②对镇区缺少夜间照明的道路进行全面排查,每季度检查和维护照明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目前已更换文化路与永春街太阳能路灯90盏。③对倾斜的电线杆进行加固或更换,确保电线杆稳固。梳理和整理通讯线路,消除线路混乱现象,提高镇区美观度。积极与电力和通信部门沟通协作,共同推进线路整治工作。④建立永春镇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方案,集市结束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环境卫生清理。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居民的环境卫生意识,确保镇区环境整洁。⑤进一步完善《永春镇集市管理办法》,对占道经营等行为进行整治。引导商户进入指定区域规范经营,文明经营。执法队员提前到岗,逐一要求商户按照规定点位经营,营业商品摆放整齐,遮阳伞等雨具应保持完整不得破损、陈旧、脏污。不得有乱搭乱建、乱设亭棚、乱堆乱放等行为,规范停放车辆。⑥执法中队已督促存在安全隐患的废品收货站,落实主体责任,并对整改后的情况进行复查。每月开展复查行动,对反复存在问题企业着重排查,防止反弹。  
  进度判定:已完成
  (5)未处理好局部与全局的关系,未被列入征收的村“等靠”思想较大程度存在。全镇仅有义和、柳家、长春堡3个村已经或即将被大面积征收,其他4个村均不是主要征收对象,工作停滞或应付的情况时有发生。如各村均没有建设卫生室。对文化小广场、公共设施缺少必要的财力、精力投入,如向阳村的文体器材锈蚀破损,长岭子村图书室书架散落。
  整改情况:①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推动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镇党委要带头做到思想认识再提升,大局意识再巩固,坚决克服等靠思想,带动全镇广大干部群众统筹推进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民生保障、安全稳定。②对镇域内文化小广场、图书室等公共设施必要的财力、精力投入。为各村图书室增加图书200余册,对图书室内进行简单装修,图书分成6类进行摆放。文体器材是由省市体育局通过体育彩票公益金统一招采,根据年度计划进行规划,年初永春镇已通过区体育局向省市体育局申请更换向阳村健身器材,新一批设备目前正在等待下拨,并对现有损坏文体器材进行维修,保证服务能力。③永春卫生院报请上级部门申请改造建设资金,对标对表改造不符合标准的村卫生室,对于牌匾损坏的村卫生室现已制作更新完毕。④损坏文体器材已维修完毕,能保证服务能力。  
  进度判定:已完成
  3.预防和化解征收风险点不够,征收(全过程)管理亟待加强问题。
  (6)征收聘用人员全过程廉洁风险管理有不足。目前镇政府共有征收人员50人,其中镇聘用42人。聘用人员的工作涉及群众利益和征收政策执行,与征收对象、评估公司等接触密切,对其征收全过程的监督和制约存在机制和管理教育漏洞,存在廉洁风险。2020年以来,聘用人员先后入职36人,离职和辞退19人。
  整改情况:纪委协助征收制定了相关的征收方案,定期组织征收工作人员开展纪法教育培训,制定《永春镇分级分类(征收)警示教育工作方案》,组织征收人员签订《永春镇征收工作人员廉洁自律规定》《永春镇征收廉政监督员职责》《廉洁征收承诺书》。  
  进度判定:已完成
  (7)破解征收信访问题力度不足。镇党委对信访工作重视不够、破解力度不足,征收区域群众个体访、集体访、进京访长期居高不下。2021年至2024年,到省、市、区涉及征收集体访5件、进京个人访11件。
  整改情况:①每季度开展信访问题研判。夯实接访下访工作,深入排查矛盾隐患。积极协调各村和涉事部门化解纠纷,推动问题及时有效地妥善解决。党政主要领导主动接访,以上带下,率先垂范。建立工作台账、倒排工期,推动信访化解率的提高。②进行政策宣导,通过发放宣传手册、现场答疑等形式,向群众普及信访法律法规和理性信访知识,引领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 ③每季度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处理信访问题的能力水平。大力推进法制化建设,严格按照《信访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处理问题,确保信访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稳步运行。④构建村、镇信访信息收集网络,明确各级信息员职责,要求村书记、主任作为村级信访信息首要责任人,确保信息收集无死角,将进京访、集体访倾向早发现、早处理。⑤制定详细的信访工作责任倒查与追究实施细则,明确规定因信息掌握不及时、处理不妥当导致集体越级访等情况发生时,对各级相关责任人的具体问责方式。  
  进度判定:已完成
  (8)征收过程中发生过抢栽、抢种、抢建行为。4个村发生过借征收之机抢栽、抢种、抢建行为,致使2021年以来永春执法中队在控制区内拆除抢建大棚和清除抢栽树苗共183处,188公顷。
  整改情况:①已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坚持落实上级工作部署,每季度要求各村负责人召开禁止抢栽抢种工作会议,分享最新工作进展。在日常巡查中已积极向村民讲解禁止抢栽抢种相关规定。②已积极沟通各村部,加强联络,并已由每三天一遍提升为两天巡查一遍,践行步巡工作,对镇域内耕地进行全面巡查,确保巡查无死角,做好预防工作,并已对新发现抢栽抢种进行集中清理。  
  进度判定:已完成
  4.落实上级要求有差距,推动地区经济发展力度不够问题。
  (9)经济指标完成有短板。2023年较2022年固定资产投资同比下降43.44%,建筑业产值同比下降62.5%。
  整改情况:①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建立农丰村棚膜产业示范基地,鼓励村干部分享棚膜经济发展经验,推动盘活乡村旅游、休闲农业等产业。②盘活闲置资产。每季度对村集体资产产权进行清查,针对闲置、低效集体资产采取资产发包、租赁经营、自主开发等举措,盘活集体资产资源。  
  进度判定:已完成
  (10)招商引资效果不明显。招商引资项目落位少,2021年以来,共洽谈了42个项目,只落位了3个。
  整改情况:①组建项目落位党员攻坚小组和领导班子责任小组,每月进行项目落位交流会,定期汇报项目落位情况,实时更新项目落位计划。②实行“项目帮包机制”,坚持“一个项目、一名干部、一套方案、一抓到底”工作机制,针对南部区域城中村改造、中铁B01-B06地块等省市大项目,针对重点项目实现一对一跟踪,推进项目落位聚势。③强化招商交流。通过每季度组织“项目交流会”,将与项目相关的企业和项目相关的配套项目集聚在一起,展开研讨。  
  进度判定:已完成
  (11)村集体经济发展有薄弱环节。除柳家村外,其余各村集体经济收入多依赖资源发包,经营性收入少。
  整改情况:①组织各村前往位于农丰村的泓达农业产业园、森龙现代农业产业园参观交流学习,积极发展乡村农家乐、采摘园等项目,壮大集体经济。②2024年度各村集体经济收入中出租收入总计91.48万元,占比37%。其中长岭子村出租收入达50万元以上。  
  进度判定:已完成
  (12)合作社未能发挥应有作用。2021年到2023年,全镇20个合作社中有14个合作社收入为0元,占70%。
  整改情况:①长岭子村依托党支部领办的长春市香营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秸秆打包,预计收入10万元。 ②发挥党支部政治引领作用,发展泓达农业产业园、森龙现代农业产业园等乡村农家乐、采摘园项目。  
  进度判定:已完成
  (13)助企服务有不足。镇域内企业情况掌握不够全面具体,对中铁博览城、中之杰等营业性收入较高的企业联系多,对小微企业关注较少。
  整改情况:①当好金牌服务“店小二”。针对永春镇薄弱的建筑业、入库较少的工业、服务业、商贸业分别成立“服务专班”,提供全程跟踪、帮办代办等服务。每月开展一次“上门服务”,实时了解小型企业项目建设难点和需求。②当好信息宣传“引导人”。与民生、项目建设、企业发展、居民密切关注的发改局、工信局、工商联等部门单位领导和业务骨干分别组建“惠企政策宣讲队”“惠农政策宣讲队”,针对现有的政策实施每个月两次宣讲的政策宣讲策略,推动政策深入人心。  
  进度判定:已完成
  5.难题破解力度不足,全域人居环境问题较多问题。
  (14)建筑垃圾乱倒乱卸问题解决不力。镇域内乱倒乱卸建筑垃圾现象长期存在,表现为点多、面广、频繁、管理跟不上,全域人居环境受此困扰,投入精力财力较大。如2021年发现33处,2022年发现47处,2023年发现68处,2024年巡察进驻前发现26处。镇用于清理清运费用2021年40余万元、2022年20余万元。
  整改情况:①已按照要求完成各项工作部署,增加巡查频次,每天巡查两次,避免巡查不到位,发生巡查死角等现象。同时加大硬件投入,增设一个可调控晚班,调控监控设施,提升监管面积。②每月按要求开展例会,进行各项巡查工作部署,对当周重点区域进行总结,已增加队员不定期对重点区域进行巡查。③对已发现倾卸的建筑垃圾,及时进行上报,保洁部门对任务认领,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清理。  
  进度判定:已完成
  (15)镇域内垃圾清理不到位。2023年以来,上级相关部门的19次检查中,发现102个环卫问题。
  整改情况:①全面排查与整改:立即组织镇域内所有环卫问题进行全面排查,确保无遗漏。根据排查结果,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所有问题在规定时间内得到整改。②做好日常巡查:增加巡查频次,每周进行三次巡查,确保镇域内环卫问题能够及时发现并处理。建立问题反馈机制,鼓励居民和社区工作人员积极参与环卫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③每季度对环卫工作进行评估和反馈,及时调整和优化工作策略。
  进度判定:已完成
  (16)裸土发现不及时。2021年至2023年,区环保局在裸土核查app中交办问题44个,涉及裸露地面、物料堆场裸土等。
  整改情况:①增加巡查人员的数量和巡查频次,特别是在重点区域和敏感时段每周进行两次巡查,确保裸土问题能够及时被发现。②对已发现的裸土问题建立跟踪台账,记录处理进展和结果。定期对裸土问题进行复查,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防止反弹。 
  进度判定:已完成
  6.重大工作研究部署不足,推进力度有欠缺问题。
  (17)落实河长制、田长制要求不严。2024年3月,8人巡河时长未达到要求,3人巡河里程未达到要求。田长制落实不到位,2023年全年没有田长制巡查台账和记录。
  整改情况:①镇级河长每月一次,村级河长每周一次,保持河道卫生,切实担起河长责任。②严格落实《永春镇田长制方案》,镇级田长每月不少于1次巡查,村级田长每周至少开展1次巡查,村级田管员每周至少开展两次巡查,特殊情况随时巡查,及时了解存在的问题和相关情况,并建立台账,牢牢守住耕地红线,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进度判定:已完成
  (18)柴草垛乱堆乱放造成安全隐患。柴草垛堆放涉及到人居环境和防火安全,各村各行其是,院内堆放、路边堆放等情况较多,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整改情况:①农业农村办公室、农业林业水利服务科联合召开工作会议,对柴草垛乱堆乱放工作进行部署,要求各村树立底线思维意识,对影响人居环境、消防安全等方面的柴草垛进行逐一登记,并组织村民尽快迁移柴草垛。②利用宣传栏、微信群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柴草垛乱堆乱放的危害以及正确堆放的重要性,提高村民的安全意识和环保意识。③镇村合力建立排查制度,定期对各村柴草垛堆放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且安装了清洁能源锅炉,鼓励村民对秸秆进行综合利用,使用生物质能源,减少柴草堆放量。  
  进度判定:已完成
  (19)扫黑除恶专项行动落实不到位。2021到2023年,相关工作部署不到位,各村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
  整改情况:组建了以村党总支书记为组长的村级扫黑除恶常态化组织机构领导小组;完善了村级扫黑除恶常态化方案;完善建立永春镇村级扫黑除恶常态化线索台账;开展扫黑除恶常态化宣传,将扫黑除恶列入村党员大会、支委会学习内容,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每年对各村进行督导至少一次,各村年底对扫黑除恶常态化形成总结。  
  进度判定:已完成
  (20)森林防火工作宣传不到位。2022年春季,村民因上坟祭祀引发火情,致义和村鲍家窝堡屯耕地、林带受损。
  整改情况:永春镇加大森林防火政策宣传。在春、秋两季防火期内组织森林防火员在进山入口设卡,发现火种或祭祀物品坚决没收。组织各村悬挂森林防火条幅、发放森林防火《一封信》,利用移动宣传车、永春大集宣传森林防火知识,提高村民的森林防火意识,引导村民通过鲜花等方式文明祭祀,摒弃焚烧香烛纸钱等落后的祭奠方式。  
  进度判定:已完成
  7.民生工作有短板,为民服务存在不足问题。
  (21)老旧小区管理有不足。长春堡村老旧小区无物业,设备老化,卫生清扫不及时。
  整改情况:①对老旧小区的环境卫生情况进行严格监管,增加巡查频次,每天进行早晚两次巡查,确保垃圾不落地,卫生清扫及时。②积极协助小区居民维修及更新小区老旧设备。  
  进度判定:已完成
  (22)对危房日常监管不到位。2024年第二季度巡检中发现,有6处危房封存措施被破坏。
  整改情况:①立即对封存措施被破坏的危房进行封存加固处理。②通过媒体、网络、宣传栏等多种渠道,开展危房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③做好危房日常巡查,制定《永春镇危房巡检制度》对C、D级危房每季度进行巡查,并与各村书记强调危害,吸取经验教训,严格执行永春镇危房巡检制度,把民生安危放在第一位快办、实办,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进度判定:已完成
  8.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问题。
  (23)落实工作要求不到位。2022年主要领导及部分班子成员未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2021至2023年,未布置下级党组织向镇党委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
  整改情况:①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明确党委成员对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其他党委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②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述职报告、履行党建责任制的重要内容,推动意识形态工作与各项工作紧密结合。  
  进度判定:已完成
  (24)阵地建设管理存在不足。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形式单一,2024年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开展活动46次,其中,“讲、评”等教育性、引导性强的活动多,“帮、乐、庆”的活动少。
  整改情况:①加大对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的投入力度,各村对实践站进行翻修,完善硬件设施建设,提高活动场地的承载能力。②注重活动的教育性和引导性,每月下发提供活动主题供各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参考,结合实际开展活动。  
  进度判定:已完成
  (25)在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上有差距。2021年没有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内容。办公网络中存在Wi-Fi密码泄露及未设密码、路由器弱口令等9处风险隐患。
  整改情况:①做好网络安全管理,保障办公电脑和网络设备安全运行,聘请第三方公司对政府办公楼网络系统及电脑进行安全加固,安装防火墙及终端威胁防御系统116个。②积极开展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组织网络安全知识培训2次,线上积极转发网络安全知识等主题推文4篇。③召开网络安全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工作。  
  进度判定:已完成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9.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充分问题。
  (26)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不充分。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2023年未召开,也未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
  整改情况:①压实主体责任,2024年组织召开11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②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责任人。③各科室梳理排查各领域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形成清单。  
  进度判定:已完成
  (27)开展廉洁文化建设不到位。2021年到2023年,柳家村、向阳村、义和村均未按规定制定廉洁文化建设工作计划和进行工作总结。
  整改情况:①下乡对各村进行调研走访,定期检查各村廉洁文化工作的开展情况,并布置各村年底对廉洁文化建设工作进行总结。②指导各村开展廉洁文化建设工作,要求各村制定下一年度廉洁工作计划。  
  进度判定:已完成
  10.纪检监察组织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监督指导规范不够问题。
  (28)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发挥不充分。2021年至2023年,柳家村、农丰村、平安村、向阳村均没有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计划和总结。涉及“三资”等群众利益的重要村务会议只有监委会主任参会,监委会成员列席次数很少。
  整改情况:①对各村进行调研走访,要求村监委会成员学习《朝阳区行使村级微权力配套制度》《永春镇行使村级微权力监督手册》②定期走访各村,对村监委会的工作开展督导检查。  
  进度判定:已完成
  (29)村务监督委员会规章制度不完善。柳家村、农丰村、向阳村、义和村、长春堡村、长岭子村村务监督委员会规章制度雷同,且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如工作职责中出现“负责村民民主理财”“民主日”等字样,廉洁自律工作制度中出现“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及时纠正违纪问题”字样。
  整改情况:①下乡调研走访,协助各村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各项规章制度。②不定期按照各村制定的村务监督制度分别对七个村的工作进行抽查。  
  进度判定:已完成
  11.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问题。
  (30)车辆使用登记不规范。2021年车辆使用情况登记表未填写车辆信息、使用理由、取车时间、科长签字。2023年派车单没有填写时间、没有领导签字,一人单次申请借用多天。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永春镇公车管理制度》,明确公车的使用范围、申请流程和审批权限,每辆公车由专人负责,完善公车使用登记表登记内容,每季度对公车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进度判定:已完成
  (31)征收办用车加油审批单记录不全。审批单加油金额、油卡账户剩余金额、经办人签字信息空白,加油登记表时间顺序混乱。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永春镇公车加油管理制度》,由专人负责公车加油工作,加油登记表由加油人和驾驶人同时签字,加油小票留存,严格要求将登记表和加油小票信息一致,每季度对公车加油情况进行监督。  
  进度判定:已完成
  (32)加油信息不一致。加油审批单与登记表记录不一致,加油登记表时间混乱,油卡领取人和加油人不一致。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永春镇公车加油管理制度》,由专人负责公车加油工作,加油登记表由加油人和驾驶人同时签字,加油小票留存,严格要求将登记表和加油小票信息一致,每季度对公车加油情况进行监督。  
  进度判定:已完成
  (33)公车租赁管理不规范。2023年租用长春市润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6台车合计金额25.9万元,没有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审批,合同没有签订时间。
  整改情况:积极与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区机关事务局建立联系,明确审批流程,严格按照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审批流程租赁公车,完善公车租赁合同,明确汽车租赁时间。  
  进度判定:已完成
  12.公章监管使用不规范问题。
  (34)登记不规范。镇公章使用情况登记表部分记录时间混乱、用章事由记录不清晰、经办人未签字。2021年至2023年公章使用登记大部分没有审批人签字。
  整改情况:进一步完善了《永春镇公章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公章管理工作。对于公章使用登记严格把关,确保按照时间顺序逐一登记在册,并清晰记录具体事由。每项登记在经手人签字确认后,还须经过分管领导的签字同意,方可进行公章加盖。  
  进度判定:已完成
  (35)公章使用监管不到位。共有5个村存在公章使用登记簿没有领导审批签字、盖章事由记录不清晰、公章使用情况登记表记录时间混乱等问题。
  整改情况:①严格记录公章使用时间、事由、经办人等信息,并对涉及到村集体利益等重大事项进行民主表决通过后方可盖章。②建立健全监管流程,形成“一填表、二签批、三审核、四登记、五盖章、六归档”的监管流程,公章管理人员明确管理流程及职责。  
  进度判定:已完成
  13.资金管理不规范问题。
  (36)会计核算不规范。2021年6月第67号凭证中支付十三个月工资计入了咨询费,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九条规定。
  整改情况:组织财务人员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政府财务制度文件,要求全体人员深刻领会文件精神,举一反三,确保财务工作准确、高效。  
  进度判定:已完成
  (37)存量资金未及时上缴。明细账中436073.87元,未及时上缴上级财政部门。
  整改情况:存量资金未上缴事项已通过镇党委会审议并通过,因财政资金紧张,正在向区财政局请示,将该笔资金盘活,用于镇域内公益事业发展。 
  进度判定:已完成
  (38)经管站对各村账务监督审核不严格。义和村2023年11月第4号凭证中支付春秋防火、治安巡逻等用车费用4400元,未见用车明细。2023年11月第6号凭证中修车换电瓶4600元,未附修车明细。平安村2022年5月第10号凭证中支付拉地道款18000元,未见用车记录。向阳村2021年9月第6号凭证中秸秆禁烧经费支付看护费105000元,未见用工记录。
  整改情况:农业经济服务科业务人员通过定期集中深入学习《长春市朝阳区农村集体资产及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吉林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实施细则》,提升财务人员专业知识,加大对各村账务审核监督力度。  
  进度判定:已完成
  (三)关于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问题。
  14.民主集中制发挥不充分问题。
  (39)党委会上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未进行末位发言,2022年1月19日党委会议题《研究确定支付永春镇畜牧站账面欠薪事宜》、2022年5月6日议题《关于确定微信公众号运营公司的相关事宜》中,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先对议题进行了表态发言。个别班子成员对自己不分管的业务关注不高,存在选择性发言表态现象,查看2023年党委会议记录,“同意”等仅表明态度的发言占一定比例。
  整改情况:①按照《永春镇党委会议事规则》,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规定党委会议事决策的内容及程序。②落实党委会决策程序。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会前充分酝酿,会上充分发表个人意见,会议决定后坚决执行。  
  进度判定:已完成
  15.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40)民主生活会程序不规范、材料不规范。2021年年度民主生活会上批评与自我批评分开进行,民主生活会整改清单有2人未写明整改时限。
  整改情况:①会前认真学习《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和《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严格按照民主生活会程序执行,规范材料撰写,会前镇党委书记对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班子成员的发言提纲进行严格把关。②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针对四个方面,班子查摆问题12个,班子成员查摆问题122个,均写明整改时限。  
  进度判定:已完成
  (41)未按要求召开组织生活会。2021年,永春镇机关党支部支委班子未召开组织生活会。
  整改情况:①组织党务工作者学习《基层党务工作手册》,明确“三会一课”等基本组织制度,严格按流程召开2024年度永春镇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会。②支委会成员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进度判定:已完成
  (42)党小组组织生活会早于支委组织生活会。永春镇机关党支部第四党小组组织生活会召开时间为2023年1月31日,支委组织生活会召开时间为2023年3月6日。
  整改情况:①组织党务人员学习“三会一课”等制度,严格按照“三会一课”制度要求组织党员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②定时间定地点召开“三会一课”,并进行监督管理。③以党小组会议形式开展党员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进度判定:已完成
  (43)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到位。2022年永春镇机关党支部第一党小组组织生活会上未进行自我批评,互相批评只批评了1人。第三党小组批评中有表扬内容,缺辣味。2023年第四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只进行了自我批评,未相互批评。
  整改情况:①2024年度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以党小组形式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各党小组进行了一对一的互相批评。②党小组内党员自我批评直面问题、不遮不掩,相互批评出以公心、坦诚相待。  
  进度判定:已完成
  16.党支部党建工作不规范问题。
  (45)发展党员过程审核把关不严。镇机关对村发展党员审核把关不够,如发生过长岭子村、柳家村发展党员程序不严、材料作假问题。
  整改情况:①严格依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对发展党员流程进行全方位梳理,明确各环节标准与要求。安排专人负责审核入党申请书、全程纪实表、入党积极分子及发展对象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等材料。②镇党委副书记与长岭子村、柳家村副书记及相关经手人进行谈话,深入了解发展党员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具体情况。参照2021年农村发展党员违规违纪排查工作,针对环节缺失等问题,组织村党支部党员进行投票,以此认定党员是否合格,并根据谈话和投票结果确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③各村党支部开展集中自查工作,查阅党员档案,重点检查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培养考察、发展对象确定、考察、政审、预备党员接收等关键环节的时间和程序是否符合规定。④组织各村党支部相关人员参加发展党员专项培训,发放新的发展党员档案注意事项资料,就发展党员流程进行详细讲解,明确从递交入党申请书到预备党员转正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时间节点以及档案填写规范。  
  进度判定:已完成
  (46)主题党日活动落实不到位。2021年5个月未开展主题党日活动,2021年9月30日主题党日活动仅10人参加,2021年12月20日主题党日活动仅4人参加。
  整改情况:①开展党员思想教育,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每月开展一次主题党日。 ②通过调研,开展有针对性的主题党日活动。③制定《永春镇机关党支部2025年度主题党日计划》,明确时间、内容和形式。  
  进度判定:已完成
  (47)记录本填写不规范。主要存在“三会一课”记录本未填写目录、主题党日活动内容与照片不符等问题。
  整改情况:安排专人负责会议记录,对记录人员进行培训,每月检查“三会一课”记录本的记录情况,每次“三会一课”的记录均完整准确。  
  进度判定:已完成
  17.干部队伍建设不到位问题。
  (48)干部日常监督管理有盲区。1名科级干部因违规领取信访补贴被区纪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8名科级干部和区保密局登记备案的涉密人员未按要求前往出入境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整改情况:①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每月对发放的津贴补贴开展自查自纠,杜绝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的问题再次发生。②根据《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落实永春镇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体制机制,及时到出入境管理部门、区保密局登记备案。  
  进度判定:已完成
  (49)统筹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不到位。正科级干部队伍建设谋划不够,近4年仅提任正科级领导干部4人。正科级干部队伍整体结构不优,平均45.6岁,50岁以上5人,占42%;全日制中专及以下学历6人,占50%,全日制研究生学历0人。
  整改情况:2024年已提任6名正科级领导干部,截至2025年1月,永春镇正科级领导干部共有18名,平均41.7岁,50岁以上5人,占27.7%;全日制中专及以下学历4人,占22.2%,全日制研究生学历0人。  
  进度判定:已完成
  (50)履行年轻干部工作主体责任有差距。落实“优选”计划不到位,配备正科级年轻干部2人,占同级17%,未达到20%要求;换届结构性年轻干部储备不足,未达到数量结构要求。
  整改情况:优化正科级干部队伍,2024年已提任6名正科级领导干部,35岁及以下正科级干部5名,占27.7%。  
  进度判定:已完成
  18.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问题。
  (51)镇党委会干部议题议事不规范。2021年12月10日干部议题,没有介绍人选的德才表现和缺点不足;2023年10月30日干部议题,非党委委员参与表决。
  整改情况:①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在8月份、11月份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朝阳区科级领导干部选任工作办法》规定的干部任用相关程序办事,做到会议内容记录全面、清晰,不遗漏关键点。②落实《永春镇党委会议记录管理规定》,规范党委会议事流程,对上会传达内容如实记录,会议记录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地反映党委讨论干部任免会议的内容和过程,记下发言者的原话,客观记载会议情况,记录表达准确,层次清楚,语句通顺,字迹工整。对讨论对象的姓名、现任职务、拟任职务、考察情况、任免理由、不足等准确记录,对会议讨论发言、讨论过程、形成的决议以及形成决议的表决情况等,详细、真实地记录。对有争议的问题、存在的分歧意见,均做详细记录。  
  进度判定:已完成
  (52)干部选任程序不规范。2021年11月3日批次,3人提任副科级领导职务,公示中未下发试用期。
  整改情况: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在8月份、11月份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朝阳区科级领导干部选任工作办法》中规定的干部任用相关程序办事,做到履行程序不变通,严把选任标准关、人选关、备案关,力求实现选任标准的合理化、科学化。  
  进度判定:已完成
  (53)干部档案管理不规范。执行《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要求不严格,部分档案存在干部任职手续、考察材料、入党材料归档不及时等问题。
  整改情况:共为机关干部补充人事档案材料46份,及时归档67份人事档案材料。  
  进度判定:已完成
  19.基层党组织体系建设存在不足问题。
  (54)村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村干部队伍梯次培养不到位,镇村“两委”平均年龄51岁,60岁以上7人,35岁以下的年轻村干部仅为2人。
  整改情况:结合中期评估和后备力量培育储备两项工作,更新各村后备干部名单,选拔培养36名后备干部,其中35岁以下17人。  
  进度判定:已完成
  (55)村集体经济还有薄弱环节。对发展集体经济重视不够,如长岭子村2022年未召开党组织专题会议研究集体经济发展工作。
  整改情况:①宣传引导村干部提高对发展农村集体经济重要性的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自觉性。②各村每季度召开党组织专题会议研究集体经济发展工作。  
  进度判定:已完成
  (56)村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使用不规范。永春镇所辖7个村在2021年、2022年未使用村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或使用率不达标。
  整改情况:按照《朝阳区村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管理使用细则》,各村制定专项经费使用计划,明确专项经费的用途和金额,确保经费合理使用。  
  进度判定:已完成
  (57)履行组织体系建设主体责任不力。镇党委对非公党组织建设指导监督不力,域内部分非公企业党组织“有名无实”,甚至违规为不符合条件人员发展入党。对制度落实督导检查不及时、不到位。
  整改情况:宣传引导非公企业党组织人员自觉、主动地支持党组织的工作,以线上学习方式对党组织书记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培训。  
  进度判定:已完成
  (四)关于聚焦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问题。
  20.整改未按规定时限完成问题。
  (58)针对《中共长春市朝阳区永春镇委员会关于区委基层治理专项巡察组的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中提出的“为村级老年人和特殊人群提供就餐服务水平有待提升”的问题,拟于2023年12月前完成。截至目前,仍未完成。
  整改情况:①针对提高为老年人和特殊人群提供就餐服务水平的问题,我镇按照“关于印发《长春市社会合作建设敬老餐厅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民联发〔2023〕4号)”“关于印发《长春市敬老餐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长民规〔2023〕2号)”以及区民政局要求,结合实际,已将中铁博览城中铁拾堂进行适老化改造,目前已经具备敬老餐厅运营条件,适老化改造已经完成,已将拾堂打造为社会合作敬老餐厅,并已经签约完毕正式运营。②下一步我镇将利用敬老餐厅作为起点,将继续推进餐厅建设工作,力争为全镇老年人和特殊人群提供良好的就餐服务。  
  进度判定:已完成
  21.整改成果运用不够问题。
  (59)问题重复出现。针对《区委医药领域、乡村振兴领域机动巡察组关于巡察永春镇党委的反馈意见》中提出的“政务公开不及时”等问题,永春镇原领导班子在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的截至日期为2024年4月22日,新领导班子部分成员未随人事变动及时在网站上调整公开。
  整改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落实了信息公开制度,明确政务公开主体责任,发生人事变动后及时明确其岗位职责,并立即上报至区政府,确保人事变动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地在网站上进行公开和更新。  
  进度判定:已完成
  (60)举一反三不够。针对《巡察一组对永春镇党委巡察情况的报告(第七轮)》中提出的第13条“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加油卡管理不严格”问题,永春镇整改措施明确提出了“严格落实请派车制度、细化执法车辆及加油卡管理制度”,但本轮巡察中又发现“车辆使用登记不规范、征收办用车加油审批单记录不全、加油信息不一致”的问题。
  整改情况:进一步规范公车管理使用,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永春镇公车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每季度对公车管理及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进度判定:已完成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深化长效机制建设。聚焦巡察反馈问题,对已整改事项建立“回头看”制度,定期复盘整改成效,动态优化工作流程,防止问题反弹回潮。二是强化责任传导落实。压紧压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细化责任清单、明确时间节点,定期晾晒进度、倒逼工作落地。结合干部能力提升计划,开展专题培训、案例警示,推动干部以更严作风、更实举措抓好常态化整改。三是推动整改成果转化。把巡察整改与中心工作结合,将整改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转化为推动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的有力举措。聚焦群众“急难愁盼”,持续跟进民生项目落地、矛盾纠纷化解,以整改实效提升群众获得感、满意度,为乡镇高质量发展筑牢根基。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31-85037734;邮政信箱:朝阳区永春镇人民政府;邮编:130115。
中共长春市朝阳区永春镇委员会     
  2025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