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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长春市朝阳区红旗街道工作委员会关于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6-04-28 14:26 来源:朝阳区红旗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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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5年3月21日至6月20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红旗街道党工委进行了常规巡察。8月7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红旗街道党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总体情况
  红旗街道党工委始终将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扛起整改责任,从严从实推进整改各项工作,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条条改到位、件件有着落。
  (一)提高政治站位,筑牢整改思想根基
  街道党工委深刻认识巡察整改的政治属性,将其作为检验“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通过党工委会议、整改工作推进会等形式,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传达区委巡察工作要求,层层统一思想认识、凝聚整改共识。党工委主要负责同志坚决扛起“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部署整改方案、亲自督办重点任务,定期听取整改进展汇报,对难点问题现场调度、靶向攻坚,确保整改工作不偏方向、不减力度、不降标准。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工作责任
  为系统推进整改工作,街道第一时间成立由党工委书记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构建“主要领导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抓、责任科室具体落实”的责任体系,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与“一岗双责”贯通协同机制。结合巡察反馈意见,精准制定《关于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将具体问题分解为整改措施,逐一明确责任主体、整改目标和完成时限,实行“台账式管理、清单化销号”。领导小组办公室常态化开展督导检查,对整改滞后的科室、社区及时约谈提醒,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和钉钉子精神做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三)坚持标本兼治,深化整改成果运用
  街道始终聚焦主责主业,将整改工作与中心工作、基层党建、作风建设深度融合,既着力“当下改”解决具体问题,又注重“长久立”健全制度机制,推动整改从“解决一个问题”向“治理一类问题”延伸。截至2026年3月23日,制定的104项整改措施,已完成落实104项;反馈的43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43个、未完成整改0个。通过整改,完善制度10项、挽回经济损失2.70865万元;问责4人,其中批评教育1人、政务处分3人。
  二、具体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重要讲话精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党工委2023年召开会议46次,其中29次未落实第一议题。2024年召开会议47次,其中21次未落实第一议题:一是街道已修订完善《中共长春市朝阳区红旗街道党工委会议事规则》,明确“第一议题”制度与党工委书记为落实“第一议题”的第一责任人。自巡察反馈以来,街道党工委落实“第一议题”制度23次,第一时间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二是制定了年度理论学习计划,突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主线。同时,将学习成果与街道中心工作紧密结合,组织研讨10次,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解决实际问题。经整改,推动“第一议题”制度常态化,确保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传达学习,政治学习质量显著提升。
  (2)关于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不严格问题。2022年至2024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集体学习会38次,其中2022年无研讨交流环节,2023年研讨交流1次,2024年研讨交流4次,其余以传达会议精神代替理论学习:一是完善了《红旗街道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将集体学习研讨列为主要学习形式,每季度采取集体学习研讨形式开展学习,2025年共学习15次,集体学习研讨的形式8次,占比超过50%;二是已制定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2025年结合实际共组织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扩大)学习会5次,推动全街理论武装取得实效。经整改,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量显著提升,集体研讨常态化,领导班子成员理论水平与履职能力切实提升。
  2.关于推动区域经济发展有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培育新兴产业用力不够问题。红旗商圈企业5300余户,其中数字经济、文化创意等新兴产业仅占比9%:一是通过走访调研,及时了解了商圈内传统商户对数字化转型的需求;二是企业服务办公室及时对接区科技局、区商务局,了解各项新兴产业专项补贴政策,协助新兴企业进行补贴申报、资质认定等流程。经整改,依托吉林省电视台成立文化产业园区的契机,帮助对接意向企业,拓宽招商渠道,目前已有3家企业入驻。同时,美特传媒及多家信息科技类公司进驻海航荣誉和铭沣大厦。通过与区科技局对接,完成18家高新技术企业认证,163家科技中小型企业认证。
  3.关于落实党中央维护社会稳定责任要求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更新滞后问题。红旗街商贸密集、“批零住餐”密集、人流密集的特点,决定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突出重要性。而街道应急预案有效期至2024年7月,直到2025年3月才与第三方签订修订合同,涉及消防救援、防踩踏事件等8个专项应急预案,8个月未能及时修订更新:一是红旗街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已于2025年6月25日由第三方公司修订完毕,并已报送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备案;二是制定《红旗街道应急预案定期修订与评估管理办法》,建立“三年一修订、每年一评估”机制,指定专人跟踪预案有效期,提前3个月启动修订流程,避免出现真空期。经整改,应急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前瞻性显著提升,有效杜绝了因预案过期或不适配导致的应对滞后问题,使街道在面对各类突发状况时,能够迅速响应、科学处置,最大限度降低损失,保障辖区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2)关于重要节日区域安全管控有隐患问题。2023年跨年夜,这有山、万达广场区域人流短时达到空间饱和,零点前后最高峰时,一些疏散通道接近堵塞,人群拥挤,移动困难,手机信号时断时续。虽调配大量警力和工作人员,仍发生现场几近失控情况。2024年跨年夜也出现类似情况,反映出在重大节假日应急管理的周密准备、跨级跨部门的高效统筹、人流密集区域管控面大小的科学确定、多个疏散口的整体统一协调控制等方面,仍存在不足:一是2026年跨年夜,街道通过联合公安、执法等部门,节前对这有山、万达广场等重点区域开展联合分析研判,明确了重点整治方向;二是上述企业针对节日期间人员密集、流动量大的特点,制定活动管控方案。安排专人在高峰时段加强巡逻值守,实时监控现场秩序,确保问题早发现、早处置;三是企业预组织大型活动时,已经公安部门批准并向街道和区级主管部门进行报备,同时制定了《红旗街道跨年夜、元旦假期重大活动安全保障应急预案》。经整改,节日期间未出现重大安全事故,避免了大规模拥堵、踩踏等突发事件的发生,为群众营造了平安、祥和的节日环境。
  4.关于城市精细化管理有弱项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推进老旧小区环境治理力度不够问题。存在垃圾堆积、私搭乱建、路面破损、公共照明设施损坏等问题,其中因装修垃圾积存多、清运速度慢、滞留时间长问题,2024年5月被区城管委办公室通报。12345市长公开电话平台中“城市管理”类投诉量居高不下,据统计“城市管理”类2023年投诉为3641件,占47.22%;2024年4688件,占47.09%:一是街道纪工委对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人进行了“一对一”主动约谈,督促其强化责任意识,认真整改落实。目前在装修垃圾方面,通过微信小程序加强信息联动,及时发现、上报并清理,极大提高了清运效率。根据区执法局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开展垃圾分类工作。通过多种宣传活动方式,向辖区居民宣传垃圾分类知识。对辖区内公共机构、公共区域、公共场所、居民小区开展日常检查,检查垃圾分类宣传板及垃圾桶是否有破损丢失等情况,同时进行有害垃圾收集;二是清理私搭乱建方面,通过排查,对私搭乱建逐一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对于逾期未自行拆除的,组织专业队伍进行强制拆除。2025年累计拆除私搭乱建16处,总面积约470平方米;三是集中开展日常道路修复专项工作。对煤气公司小区、信义路、红旗街沿线、交通宿舍等9个重点区域进行道路结构翻新、缘石调整、井体加固、挡墙新建、台阶修补、外墙美化等修复。经整改,增强了居民和商户的垃圾分类意识,有效释放公共空间,提升了道路通行质量,进一步改善了辖区人居环境。
  (2)关于辖区物业小区管理质量待提升问题。辖区住宅小区专业化管理偏低,物业管理小区共23个,占22%。2024年11月,23个物业管理小区因资料不全、卫生清理不及时等问题,被区住建局下发整改通知:一是针对23个专业化物业管理小区,街道结合物业企业评价机制、网格长日常排查以及随机抽查等多元化检查方式,推行物业服务等级评定。对未严格按照《物业管理条例》及《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合同》提供服务的6家物业企业,约谈项目负责人7人次,责令改正。南郡水云天小区、长影世纪村小区、万达广场小区物业在环境卫生保洁、公共设施维护、安全隐患排查等方面成效显著,业主满意度较高,被评为2025年朝阳区优质物业企业;二是强化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加强对垃圾桶周边、绿化带、消防通道等区域的动态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响应处理。开展“清楼行动”,对所有物业小区楼道杂物排查,进行集中清理。经整改,辖区物业小区管理质量和垃圾清运效率得到提升,楼道公共空间的安全与整洁状况得到改善。
  (3)关于违规占道经营屡禁不止问题。因占道经营、商家外溢问题,在2023年被区城管委办公室通报5次。2024年7月,区城管委办公室对延安社区存在违规占道经营问题进行督办:一是街道纪工委对执法中队负责人进行了“一对一”主动约谈,督促其履职尽责,直面问题。目前中队已完成流动经营群体占道经营排查整治工作,对问题频发区域安排执法队员开展每日多次常态化巡查,建立投诉线索快速处置机制,接报后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核查处理;对屡教不改的占道商贩,依法依规暂扣相关经营工具,形成执法震慑;二是已按期完成商家外溢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加大临街商户规范经营宣传力度,明确告知商户不得占用市政道路堆放物品、阻碍通行。对问题频发商家增加日常检查频次,坚持巡查中“发现一处、整治一处、规范一处”,督促商户自觉整改外溢经营行为。经整改,该类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占道经营乱象显著改善。临街商家经营秩序得到全面规范,道路通行环境恢复良好。
  5.关于服务群众保障民生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低保动态管理不精准问题。核查低保家庭经济状况变化不够及时准确,发生低保金超发情况,如市委第八巡察组发现昌平社区有低保户被判入狱情形,社会救助协理员未能及时查证,造成超发低保金。2024年3名社区社会救助协理员因未查看比对报告、未核实相关情况,造成低保金超发,被区监察委员会给予记过处分:一是针对发现的问题,已处理相关责任人员。已对涉及违规享受待遇的董某某、张某某、周某某等低保户完成待遇取消和资金追缴工作,追回超发低保金,所有款项均已按程序全额返还至民政指定账户,切实挽回了经济损失;二是红旗街道责成分管领导加强监管,由社会事务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定期检查+领导抽查方式进行监督,形成走访记录单并拍摄水印照片。利用每月低保评议会契机,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人专题听取社会救助协理员每月业务办理情况的汇报,并形成会议记录。经整改,街道低保动态管理的精准性与时效性得到显著提升,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与业务能力增强。长效监督与定期汇报机制有效运行,资金发放的规范性得到进一步巩固。
  (2)关于惠民政策落实不及时问题。存在政策宣传范围不够、政策落实迟缓等情况。灵活就业补贴工作未通过街道公众号进行宣传,覆盖面不全。长春市就业服务局下发的《长春市灵活就业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审核发放工作的通知》为2024年7月11日,但建工社区张贴的宣传通知的时间显示为11月1日:一是2025年8月19日通过街道公众号发布标题为“灵活就业(自主创业)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可全年申报”的政策解读;二是2025年8月20日在社区宣传栏张贴宣传材料、小区居民群转发灵活就业补贴政策。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政策宣传,2025年共为611名符合条件的居民成功办理灵活就业补贴。同时,街道纪工委对建工社区主要负责人进行了“一对一”主动约谈,督促其强化责任意识、提升服务质效,其表示今后将严格规范工作流程,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经整改,有效推动了惠民政策精准落地,切实加强了辖区居民的满意度。
  (3)关于社区工作者整体专业水平有待提升问题。工作中政策把握不准、与居民沟通不畅等情况时有发生。2022年某社区工作人员与志愿者沟通时态度生硬,被拍摄视频上传网络,造成负面舆情。街道共有社区工作者280名,持有社工证的有88名,占31%,社区工作人员整体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距群众要求还有差距:一是依托“青蓝工程”,开展“头雁论坛”等项目5场,覆盖社区工作者300余人次,推动经验互鉴与能力提升;二是2025 年通过“街BA”“银龄K歌”等大型活动,并组织社区干部参加省、市社工大赛、参与活动展演,以实践培训增强社区工作者沟通协调能力与团队协作意识,充分展现红旗风采;三是建立了社区工作人员季度日常考核制度,对工作作风、居民满意度等情况进行常态化监督,推动社区工作者作风转变。截至2025年底,红旗街道共有社区工作者272名,持有社工证的有112名,社区工作人员持证率提升至41%。经整改,通过业务培训、实践锻炼、日常考核,有效地提升了社区工作者的专业素养和服务水平,提升了红旗街道社区工作队伍的整体形象。
  6.关于安全稳定工作有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督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履行督导责任、压实生产经营者安全生产第一责任有欠缺,如2022年6月省级安全工作巡察组指出辖区某商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不足;2023年5月市纪委监委监督检查辖区某医院时指出安全负责人不熟悉岗位职责:一是企业开展内部安全管理人员资质及履职状况的自我核查工作,并建立人员台账以便随时查验;二是企业依照规定,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内部安全生产知识培训与考核,街道会对企业的培训计划以及考核记录进行抽查;三是对于上级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街道会迅速向企业进行通报,并持续跟踪整改进度,整改期限设定为7至15天。企业完成整改后需提交整改报告,街道会联合相关部门进行复核,以此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形成闭环。经整改,有效提升辖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水平,保障安全管理队伍专业性,避免人员问题引发安全隐患,增强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从源头降低违规操作和事故概率,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辖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
  (2)关于安全隐患排查不细致问题。2022年至2024年期间被国务院督导组、省巡查组、市纪委监委监督检查组发现辖区某项目工地、某养老院等28家经营单位,存在登高作业人员未系安全绳、消防栓被遮挡、疏散通道缺少应急照明设施等安全隐患177处:一是街道纪工委对应急保障科负责人进行了“一对一”主动约谈,督促其履职尽责,直面问题,明晰方向。目前企业每季度开展常态化自查,并通过长春市安全监督检查管理系统,上传隐患问题和整改情况,形成问题隐患发现、整改、销号的闭环管理流程。2025年全年企业自查13996家次,查出隐患1250项,完成整改1250项;二是每月开展常态化排查,聚焦登高作业防护、消防设施、应急照明等薄弱环节,使用长春市安全监督检查管理系统记录并推送整改提醒。2025年全年服务指导企业27048家次,查出隐患8664项,整改8661项,未整改3项。系统将记录时间、隐患具体描述、整改责任人及完成时限等关键信息,便于监管部门实时查阅和跟踪督办;三是配合行管部门,采用“干部+专家”的模式,专项督导企业安全生产,服务指导企业对隐患问题进行整改。经整改,显著提升了企业隐患排查整改的效率与规范性,有力推动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整体提升,全年未发生因隐患未及时整改导致的安全生产事故。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情况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不到位问题。2022年,党工委没有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未落实好每年召开2次的要求。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会议与其他会议套开,且只进行了相关材料学习,并未分析研判形势,研究解决瓶颈和短板,提出加强和改进措施:一是街道党工委严格按照《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要求,明确每年至少单独召开2次专题会议。截至目前,已严格按照规定单独召开了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未再出现与其他会议套开的情况,会议记录完整规范;二是在已召开的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上,党工委班子成员结合分管领域工作,深入分析了全街全面从严治党形势,重点研讨了在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提出加强和改进举措;三是按月收集上级纪检监察工作决策部署文件,召开党风廉政会议43次,协助党工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督促班子成员抓好分管领域责任落实,构建起责任清晰、协同发力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格局。经整改,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实现每年至少2次单独召开,无套开现象,会议深入开展形势分析研判,针对瓶颈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提高。
  (2)关于履行“一岗双责”责任不到位问题。对照区纪委监委下发的“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工作手册,发现个别班子成员没有及时填写,领导班子成员之间交换意见不够经常,对分管人员日常监督、检查、提醒不到位:一是每月5日前提醒班子成员完成手册填写,每季度开展1次集中检查,重点核查填写的及时性、完整性和真实性,对填写不规范、不及时的人员当场督促整改,有效解决了手册填写滞后、内容空泛的问题;二是筛选辖区内及区纪委监委通报的基层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通过召开警示教育会、下发案例通报等形式开展廉洁提醒,推动警示教育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2025年累计召开警示教育会6场、观看警示教育片3部,下发监督检查通报4期;三是督促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社区负责人开展工作交流,发现并纠正分管领域苗头性、倾向性问题6个,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监督管理格局,有效压实了班子成员的分管监督责任。经整改,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监督管理格局
  2.关于监督执纪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监督执纪不严格不规范问题。查阅2022年至2024年红旗街道《反映党员干部问题进行组织措施处理登记表》,发现被谈话人未签字情况较为突出。其中,2022年提醒谈话31人次,有28人未签字,占比90%。2024年提醒谈话21人次,有18人未签字,占比86%:一是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相关纪法条例进行约束和管理,2025年全年对全街进行日常监督,全年主动约谈 2000余人次、进行第一种形态处理26人次;二是完善了《反映党员干部问题进行组织措施处理登记表》,明确谈话结束后必须当场完成签字确认环节,由谈话人全程监督,确保被谈话人核对记录内容无误后及时签字。经整改,执纪文书的规范性得到提升。
  (2)关于党员违纪未在党委会上通报问题。某社区低保专干李某在2024年11月被记过,2024年红旗街道某社区未在党委会上通报:一是2025年全年,街道以及社区共对17起党员违纪案件在党委会上进行通报,推动党委班子成员全面掌握辖区党员纪律作风状况,党员纪律规矩意识显著增强;二是针对入户核查,社会事务办公室已指定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和领导抽查方式进行监督,形成走访记录单并拍摄水印照片。利用每月低保评议会契机,负责人专题听取社会救助协理员每月业务办理情况的汇报,并形成会议记录。同时,红旗街道相关涉事社区已于2025年10月14日将低保专干李某违纪案件在社区党委会上公开通报。经整改,确保违纪案件在党委会上公开通报,保障入户核查的实地原则与真实性要求。
  (3)关于社区监督委员会监督指导不够问题。2022年至2024年,街道社区党委会研究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使用和人事任免工作中,仅监委会主任参会而其他2名监委会委员未列席的情况较多。如2024年建工社区、富锦社区、德昌社区等7个社区均存在此类问题,占社区总数的78%:一是街道纪工委已制定街镇纪工委工作职责、居务监督委员工作职责、街道纪工委与社区监督组织联络机制。同时,深入社区开展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履职尽责的调研,进一步强调社区监督委员会的工作职责;二是实施社区监督委员会履职能力提升培训计划,围绕基层监督重点、经费监管流程、人事工作纪律等内容,每季度组织召开集中培训,结合典型案例开展实操教学。2025年累计开展自主监督4次,发现并督促整改不规范问题3个,社区监督委员会整体监督效能得到有效激活。经整改,社区监督委员会整体监督效能得到有效激活。
  3.关于内控制度制定不合理、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内控制度未及时更新问题。《长春市朝阳区红旗街道办事处内部控制手册》中“朝阳区红旗街道办事处领导分工”未及时更新,新领导班子部分成员未随人事变动及时在手册上调整:现已更新了“朝阳区红旗街道办事处领导分工”,按照领导变动及时更新2次。经整改,单位制度体系更加完善、贴合实际、实现制度管人、管事、管风险。
  (2)关于公章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街道公章使用登记表中存在科室和使用人空白、用章事由记录不清晰、领导审批未签字等情况。如2022年9月14日综合办申请事项主管领导未审批签字,2024年1月8日应急科用章事由记录不清晰:一是2025年8月对《红旗街道行政公章使用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细化了公章使用及登记要求,明确要求需要使用公章人员一律进行登记,由负责用章业务相应的分管领导审核签字方可使用公章;二是已通过张贴制度、工作群通知、当面告知等方式向各科室传达公章使用规范流程要求,需要按流程登记。确保“一事一记、有据可查”;三是综合办公室已建立常态化监督机制。对公章使用登记情况进行检查核对,对发现的信息遗漏、记录不全、审批缺失等问题,提醒经办科室人员及时整改。每月月底对当月所有公章使用登记记录进行一次全面复查,确保信息无遗漏。《红旗街道公章使用登记表》每年进行装订留存,做到随时追溯可查。经整改,实现公章使用管理全流程的标准化、规范化,从根本上填补了制度漏洞;全员规范意识显著增强,对公章管理的严肃性、规范操作的必要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登记记录质量明显提升,公章使用登记表中关键信息空白问题已杜绝,记录精准度得到根本性解决;分管领导审批环节得到严格执行,实现了用章事项可追溯、可核查。
  (三)关于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制度落实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问题。红旗街道领导班子成员互相批评的内容部分存在两年雷同的现象:一是组织领导班子成员重新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及民主生活会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会议流程和标准;二是领导班子成员严格结合年度岗位职责履行、重点工作推进、作风建设等实际情况,聚焦当年新出现的问题、未整改到位的遗留问题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撰写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和批评意见。经整改,党内政治生活基本规范,民主生活会质量提高,领导班子作风建设得到加强。
  (2)关于基层党员教育管理存在不足问题。红旗街道9个社区党委共有48个党支部、3000余名党员,日常能够参加党支部学习教育的党员总数在300名上下,占比10%左右。存在社区党员教育管理覆盖面小、流动党员队伍管理难的问题:一是街道已制定并下发《关于规范和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党的组织生活相关内容和基本流程。各社区已将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半年研究一次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二是街道现有党员3000余名,但多为长期外出、长期患病、未转接组织关系等八类情形党员,导致无法经常参加支部日常学习教育。针对这一现实情况,街道通过持续运营好“首善红旗”微信公众号、“红旗红”云课堂等平台,向党员线上推送学习资料近百次。各社区也充分利用党员微信群,及时转发学习内容。对行动不便的老党员,由社区工作者定期上门“送学”,确保学习全覆盖;三是2025年各社区党委结合重要节日和主题党日,组织开展“银龄K歌”“一户扫一层”等邻里互助活动百余场,党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所提高,先锋模范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经整改,党员教育管理覆盖面扩大,通过线上线下结合方式,党员参与学习教育效果有所提升,流动党员管理加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更充分。
  2.关于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基层党务工作质量有差距问题。1.2024年某社区第二党支部未召开“以案促改”专题组织生活会;2.2024年某社区第四党支部未做到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1次的要求,下半年未召开;3.街道机关党支部未在全体党员大会上报告通报查摆问题情况:一是制定并下发《关于规范和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党的组织生活相关内容和基本流程,要求各党支部严格按照规定频次和内容开展组织生活;二是各社区网格党支部制定2026年度组织生活计划,并报社区党委备案。街道机关党支部已制定2026年度组织生活计划,并报街道党工委备案;三是街道纪工委已对相关涉事社区党委书记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明确指出其在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中存在的失察失管问题,要求其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制度严格执行。经整改,党务工作质量提升,各党支部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党支部工作规范化水平提高。
  (2)关于“三会一课”记录不规范问题。1.未填写目录、缺页夹页等问题普遍存在,如同德社区第四党支部2024年研究预备党员转正事宜时,存在后补夹页的情况;2.机关党支部活动记录存在基本要素不全的问题,如2024年12月开展的一次活动,内容记录是空白:一是制定并下发《关于规范和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党的组织生活相关内容和基本流程。要求各党支部会议记录必须要素齐全、内容详实、字迹清晰,杜绝后补夹页、空白记录等现象;二是街道党建工作办公室已对各社区党支部“三会一课”记录进行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现场指导纠正;三是街道纪工委已对同德社区党委书记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针对其党支部记录存在后补夹页的问题提出了严肃批评,并要求其切实履行审核把关职责。经整改,“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更加严格,记录规范化程度提高,支部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发挥。
  3.关于对基层党组织指导监督作用发挥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指导规范不够问题。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不严肃,存在不同支部组织生活会抄袭的情况,对照检查材料、互相批评等内容雷同。大兴社区第三、第四、第五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主要内容记录一致:一是各社区党委已按照要求制定完善组织生活会实施细则,确保组织生活会的开展有章可循;二是街道党建工作办公室加强对社区组织生活会的业务指导,同时对社区“三会一课”记录进行随机抽查,有效避免了内容抄袭、形式化等问题;三是街道纪工委已对大兴社区党委书记及相关党支部书记进行了提醒谈话,严肃指出了组织生活会不严肃、走过场的问题,要求其深刻反思,切实加强指导和监督。经整改,组织生活会严肃性提高,会议流程规范,批评环节真实有效,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增强。
  4.关于干部队伍建设与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坚持好干部标准和树立正确用人导向不到位问题。年轻干部接续力量不足,年轻干部梯队培养存在断层。街道现有科级干部18人(正科级18人),35岁以下仅有1人(正科级1人),仅占5.56%,未达到至少配备20%要求:一是街道党工委已于2025年10月前正式建立并全面实施了导师帮带制度。由领导班子成员担任导师,与年轻干部结成固定帮带对子。通过谈心谈话、重点项目带练等多种方式,从思想淬炼、工作方法、作风养成等多个维度对年轻干部进行系统化、个性化指导;二是依托“青蓝工程”,开展“头雁论坛”等活动5场。50余名党员、干部参与街道“街BA”“银龄K歌”等大型活动,增强其团队协作与沟通协调能力。组织年轻干部在省、市社工大赛中参与活动展演,充分展现红旗风采;三是安排7名年轻干部到企业服务、应急保障、城市建设等关键吃劲岗位进行轮岗锻炼,并计划后续做到年轻干部全覆盖,加速其成长成熟,为选拔使用奠定坚实的实践基础。经整改,有效拓宽了培养路径,显著增强了年轻干部的政治素养、实战本领和团队精神,干部队伍活力得到充分激发。
  (2)针对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政策不严格问题。2024年7月代某任企业服务办公室主任批次,考察材料中考察组成员与考察工作方案确定的考察组成员不一致:一是已明确要求严格执行“一事一方案、一事一请示、一事一汇报”制度。在后续的干部调整中,均做到了方案先行、请示报告规范,职责分工明确到人,有效杜绝了因分工不清导致的缺项漏项问题;二是街道党工委班子成员已深入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相关政策法规。通过学习,对选任程序、资格条件、纪律要求等有了更精准的把握,为严格规范执行政策打下了坚实基础;三是建立了干部选任全过程纪实和常态化监督机制。自巡察反馈以来,在每一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均严格按照程序要求,对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各个环节实行痕迹管理。经整改,实现了对考察组成员等关键信息的一致性和准确性的严格把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信力和规范化水平显著提升。
  (3)针对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需加强问题。个别干部档案转存不及时,比如冷某2021年12月任红旗街道综合办公室主任至今,档案未及时转入本单位,一直在执法局管理:一是指定专人负责,完成了冷某干部人事档案从执法局到街道的转递和接收工作,确保了档案管理的连续性。同时,对街道管理的所有在职干部人事档案进行了一次全面自查,未再发现档案未及时转入的问题;二是建立人事档案转存管理制度,明确要求干部调动、任职后必须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档案转存,并已将此项规定作为刚性纪律严格执行;三是完成了首次年度干部人事档案专项自查工作。重点核查了档案转存是否及时、归档整理是否规范等。对自查中发现的部分档案材料归类不够规范的问题,已立行立改。经整改,实现了档案底数清晰、人档一致,解决了管理盲区。
  (四)关于聚焦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2022年区委基层治理专项巡察反馈指出的“街道社区物业管理协调议事机制不完善,并未做到定期召开解决物业管理难题、化解矛盾纠纷的专题会议”问题,提出了“成立物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机构”“积极主动参与小区的物业纠纷调解工作”“让物业参与者和物业管理者充分学习物业法律常识,增强法律观念”等措施。但抓巡察整改落实力度不够,在2023年至2024年期间,街道召开物业培训仅有1场,深入物业督导仅10次:针对巡察反馈的物业管理协调议事机制不完善问题,街道党工委立行立改,将联席会议频次由每半年1次提升至每季度1次,重点解决园区卫生、设施维护等高频问题,并每月下沉物业企业检查服务质量,发现问题督促物业及时整改。经整改,针对问题,街道通过建立健全机制、强化日常督导与培训,物业治理工作的系统性与实效性得到显著增强。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31-86919200;电子邮箱:85150275@qq.com。
 

 

  

 

 

  

  中共长春市朝阳区红旗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