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教育局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有关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指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吉林省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重要举措方案》文件精神和依法治区工作要求,加强领导,完善机制,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积极推进了区教育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2022年度法治工作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法治建设基础
(一)加强了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区教育局坚持以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在党组统一领导下,建立、调整了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等领导机构,统筹教育法治建设工作。将法治建设纳入教育局党组和行政班子议事日程。将《朝阳区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中法治建设方面的相关工作要求作为本年度工作要点的一部分纳入局工作计划,每年召开法治建设年度重点工作专题会议,听取年度法治建设情况的报告,研究部署法治工作计划,对法治重点工作进行部署,解决依法行政中遇到的难题,同时协调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向基层学校延伸并实施到位。
(二)强化了考核评价和督促落实
依托区教育督导委员会,持续推动教育法治建设纳入教育督导评估指标之中,强化了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和学校推进法治建设的督导评价。依托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契机,制定出台了《长春市朝阳区各级各类学校创建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工作方案》,分阶段分步骤实施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以评促建,推动教育管理和办学活动纳入法治化轨道。
二、优化营商环境,系统谋划工作机制
(一)履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职责
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目标,加强了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印发了《关于调整朝阳区教育局“双随机、一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朝教字〔2022〕32号),制定了《2022年朝阳区教育局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分解了抽查事项,明确了目标任务。动态更新调整了“一单两库”:更新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调整了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检查市场主体名录库(公办幼儿园、民办幼儿园、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四个市场主体),完善了一体化在线监管平台项目。全年共编制检查实施清单41条,完成抽查任务3批次,抽取检查对象4家,应实施抽查事项覆盖率和抽查部门覆盖率达到100%。
(二)全面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制定出台了《朝阳区教育局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朝教字〔2022〕29号),制定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公平竞争审查基本流程图、公平竞争审查表等系列文件,对审查对象、审查内容、审查程序、征求意见、审查结果、事后评估等事项都作出了明确规定。各科室对公平竞争审查事项开展了自查,2022年度暂无需要公平竞争审查事项。
三、秉持科学民主,规范制定行政决策
(一)严格履行了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程序
严格执行依法决策机制,根据职责法定、职权法定的原则,对于涉及本部门的重大发展规划、重大建设项目、重大执法案件,事前充分征求各方意见,经党组会集体讨论,全部做到了集体决策。其中作为重大行政决策项目之一的《朝阳区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征求意见稿)按规定履行了相关审查程序,确保了重大行政决策项目科学民主合法。《规划》完成了调研论证、征求意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法定程序,报送区司法局通过了合法性审查,经过区级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健全,重大决策和执法案件法律依据正确、证据充分、程序合法、处罚适当。项目建设、采购等按要求按程序规范进行招投标,确保各环节科学、规范。到目前为止,区教育局不存在决策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合法性审查不合法提交会议讨论的情况。
(二)完善了法律顾问聘任和使用制度
朝阳区教育局为局机关和各学校聘请北京盈科(长春)律师事务所赵晓伟团队为区教育局提供法律服务。团队全年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共20件;文件、合同类的起草、审查、修改类服务共11项;参加专题培训研讨会并提出建议1次;参与信访工作调解会2次;应邀参加区长办公会议3次;开展了1次对全区公办学校和幼儿园章程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诉讼专项服务1次、非诉讼专项服务1次。现任法律顾问均为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验的现职律师,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在服务过程中表现出了较强的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为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提供了法律专业意见支撑,引导学校基于章程及规章制度依法健全科学民主管理机制,推动了学校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
四、立足行政规范,健全监督管理制度
(一)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机制
制定出台了《关于印发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朝教字〔2022〕30号),为从源头上防止违法文件出台,促进局机关严格规范文明执法设定了规范和标准。局办公室设立了“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事项,对规范性文件进行甄别,分类管理,应审尽审。2022年区教育局无需要进行合法性审查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二)建立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制度
制定下发了《长春市朝阳区教育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制度》,制定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标准及后评估程序。经过评估,2022年废止了2个文件,分别为《长春市朝阳区教育局关于印发〈长春市朝阳区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印发〈2021年朝阳区初中毕业推荐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废止文件已在“朝阳教育信息网”公示。
五、恪守公正严明,保障行政执法合规
(一)明晰了执法科室权责事项
2022年,参照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处下发的市级拟新增、取消、调整权责事项清单,充分征求各科室意见,修订出台了区教育局行政部门权责事项清单,对执法权责作了进一步明确,为各科室依法履行职责提供了准确的法律依据。
(二)进一步健全了行政执法机制
规范了行政执法文书,完善了行政执法机制。制定出台了《长春市朝阳区教育局关于印发行政执法“四张流程图”的通知》(朝教字〔2021〕105号)《关于印发长春市朝阳区教育局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修订稿)和配套建立“一案三书”工作制度的通知》(朝教字〔2021〕106号)等规范性文件,并在区教育网站上发布,接受群众对执法程序的监督。各科室在执法过程中,执法程序和执法结果依法合规,执法档案管理符合规定要求。
(三)建立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构建了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出台了《关于印发<长春市朝阳区教育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朝教字〔2022〕3号),制定了《朝阳区教育局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方案》。建立了行政执法主体名录库,定期调整、确认并向社会公示教育行政执法主体。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和资格管理制度,建立了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参照市教育局清单,区教育局编制了《长春市朝阳区教育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并经局党组会审议通过,清单共设定行政执法事项57项,11个承办机构,确保了行政执法行为依法合规。
六、强化法治学习,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一)推进领导干部、教职工法治学习和机关干部法治教育培训
一是遵守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重点抓好“关键少数”。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区教育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月一课”学习中,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等内容。二是落实了会前学法制度,党组会前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三是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学习了《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论述》《跟着〈纲要〉深刻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髓要义》《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 谱写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新篇章》等文章,在教育管理者头脑中深植了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教的法治意识。
为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法治观念,11月3日,组织开展了区教育局领导班子成员旁听人民法院庭审活动,区教育局领导成员全体成员和局办公室、区教育督导室工作人员参加了民事审判庭韩玲法官审理的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庭审旁听活动。整个庭审氛围庄严和谐,程序严谨有序,使旁听的区教育局领导班子和机关工作人员进一步认识到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尊法、学法、知法、守法的重要性,在今后的工作中,更要严格依法办事、依法行政。
(二)落实普法责任制,推进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编制年度普法清单。下发了《长春市朝阳区教育局关于贯彻实施涉教法律法规工作分工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制定出台了《长春市朝阳区教育局关于印发<长春市朝阳区教育系统“八五”普法期间(2021—2025)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朝教字〔2022〕69号),对机关各科室和教辅单位的普法任务作出了清单式明确规定。制定了《朝阳区教育局以案释法工作制度》,从释法说理、法治宣传、业务培训等方面建立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度。今年,区教育局委托法律顾问组织相关执法人员开展业务培训1次;电话宣传招生法规2640人次,面对面解答法规政策132人次,针对个案释法300余人次;加大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力度,出动巡查人员1010人次,向机构举办者和家长面对面解答政策法规350人次,接听解答咨询投诉电话2230余人次;审批设立民办幼儿园2所,通过年检、办园行为督导、普惠性幼儿园认定评估、日常监管检查等工作,走访民办幼儿园共计70余次,进行释法宣传40余次。
七、完善法治体系,巩固依法治校成效
(一)推进了新一轮学校章程和制度体系建设
为进一步推动学校依法办学,2022年下半年,重点组织开展了全区学校章程修订工作,区教育督导室联合法律顾问,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全区学校的章程开展了为期三个多月的指导修订和合法性审核工作。区教育局和法律顾问联合制定了《朝阳区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职业学校章程参考样本》,对各级各类学校和公办幼儿园在章程建设的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制定、修订程序等方面共提出了3000余条修改意见和建议。经法律顾问审查合格的章程全部出具了合法性审查意见书,并正式生效。现在全区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公办幼儿园基本完善了学校章程和制度体系,向着以章程为核心,规范统一、分类科学、层次清晰、运行高效的现代学校制度体系迈进。同时,区教育局把学校(幼儿园)章程和规章制度建设与实施情况纳入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水平“三位一体”督导评估体系,做到机制约束,以评促建。
(二)落实法治副校长聘任制度并充分发挥作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52号《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区教育局今年先后为全区学校及幼儿园聘请了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区人民法院法官共60人担任法治副校长,与学校自聘的驻地派出所57名公安干警一道,形成了协同机制与强大合力。接下来拟建立由区教育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五部门组成的学校法治副校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2022年5月,区教育局聘请了朝阳区检察院30名检察官为全区各学校的法治副校长,实现了法治副校长全覆盖。聘任仪式得到吉林日报全媒体中心、中国吉林网等7家官方媒体报道。区检察院统一组织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沐浴法治阳光 保护少年的你——走进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保护篇”为主题的普法宣讲4次,由于疫情原因,宣讲内容制作成光盘,通过校园电视台向全体师生播放。2022年10月,区教育局聘请了朝阳区人民法院30名法官组成的第二批法治副校长团队,建立了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法治副校长人员库,出台了《长春市朝阳区教育局关于聘任法治副校长的决定》(朝教字〔2022〕67号),颁发了聘书,进一步充实了朝阳区教育系统法治副校长队伍。一年来,法治副校长们在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预防犯罪、安全管理、实施惩戒、指导学校依法治理、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方面充分发挥了专业优势和特长,为学校提供法律咨询、解决纠纷等各类服务180余次,成为了学校的“贴心人”,成为了推动学校提高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一支重要力量。
八、开展丰富活动,落实法治宣传教育
(一)上好法治教育课
抓住思政课堂主渠道,不断丰富思政课教材内容。制定出台了《朝阳区教育系统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工作实施方案》(朝教字〔2021〕80号),明确了各学校作为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工作的责任主体工作任务,围绕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条主线,设计思政一体化学习目标、内在逻辑,构建起更为坚实的新时代铸魂育人教育教学体系。各学校成立领导小组,严格课时安排,强化思政教师全员培训,努力抓好《读本》落实。《读本》与统编思政课教材的有机融合,深入教育引导了广大青少年筑牢信仰之基,把稳思想之舵。把思政课程和《读本》落实情况纳入区中小学校“三位一体”督导评估指标体系之中,靠前监督,确保实效。同时纳入每月一次的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内容,跟进督促,从而实现对思政课有效监管。
(二)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得到广泛深入的开展
全面贯彻《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推动了全区各学校法治宣传教育的开展。发挥课堂主渠道、学校主阵地作用,突出宣传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和民法典。2022年,开展了“诚实守信”“民法典”“国家安全法”“防电信诈骗”“反有组织犯罪法”“交通安全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宣传教育,组织了“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参加了“宪法卫士”注册答题活动,开展了“宪法宣传周”系列教育活动。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得扎实有序,形式多样,卓有成效。
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在推动法治朝阳教育建设中的舆论引导作用,有效宣传推广区教育局和各学校普法工作特色亮点,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全年区教育系统开展的法治活动共获官方媒体宣传报道21次。报送的信息被《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月报》多次采用。其中,区教育局法治副校长聘任仪式《聘任法治副校长 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获得《吉林日报》全媒体中心、长春日报、中国吉林网、腾讯新闻、新浪吉林、搜狐新闻、长春新闻广播7家媒体报道;解放大路小学校“做诚信守法的小公民——解放教育集团解放校区开展诚信教育活动”被《北方法治报》报道;“始终牢记国家安全 童心感悟安全成就——解放教育集团解放校区开展第七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获得《北方法治报》报道;“珍爱生命 远离毒品 解放教育集团解放校区主题升旗仪式”被《北方法治报》报道,组织全体师生观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宣讲活动被《北方法治报》“今日头条”栏目报道;解放大路小学预防校园欺凌讲座活动被《人民网》和《北方法治报》“今日头条”栏目报道;朝阳实验小学举行“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活动获得《网易新闻》、“头条”两家媒体报道;宽平小学校“红领巾宣讲团”的“小学生也要学宪法讲宪法”活动被《今日吉林网》报道。北安小学“学宪法讲宪法”系列活动获得《吉林日报》吉报教育官方账号“今日头条”报道;艳春小学的“法伴成长 与法同行——长春解放教育集团艳春校区法治活动纪实”获“今日头条”官方报道;九十中学“把法治思想植入孩子心田”获《长春日报》报道;明德小学红色少年宣讲团宪法宣讲活动,得到“吉林新闻综合广播”栏目和“新浪吉林”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