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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时间:2023-06-10 00:00 来源:朝阳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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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国家和省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相关政策文件精神,现就吉林省第二实验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公告如下: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20236100时)至该校解除学位预警期间,取得该校学区房产权证的适龄儿童及少年,该校不予接收,由长春市朝阳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朝阳区属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二、吉林省第二实验学校为九年一贯制学校。自本公告发布之日(20236100时)起,该校小学生升初中时不符合学区“两个一致”条件的,该校初中部不予接收,由长春市朝阳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朝阳区属地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学校。 

  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20236100时)起,未在该校小学就读的,该校初中部不予接收,由长春市朝阳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朝阳区属地有空余学位的初中学校。 

    

  长春市朝阳区教育局 

  2023610日  

  咨询电话:043185109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