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住房保障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成立于2009年10月。按照长办发[2009]2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在中心内部设置了供热服务科、公用事业服务科、市政巡视科,住房保障科、投诉科、房屋安全科、办公室等。主要负责区域内住房保障和供暖、自来水、燃气投诉处理及市政设施巡视等工作。从工作职能来说,基本含盖了市政公用所有工作内容,承担起了全区公用服务工作。从职能定位来说,主要是协调市公用相关部门解决处理群众投诉工作。中心成立两年来,在市公用局指导下,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认真履行工作职能,结合我区实际,从提高公用服务能力入手,积极探索公用事业服务新模式,各项工作得到了有序开展,住保中心本着服务围着群众办,工作贴近实际干的原则,在工作大厅设立窗口接待服务,就有关政策。办事程序、工作标准、经办人、监督电话公开,工作人员工牌、桌牌历历在目,工作流程、一站式服务、全过程服务,项项落得实。服务窗口,全面推行和落实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效能投诉至等多项规范性服务机制。对待老百姓投诉的急需办理事件从五个工作日压缩到三至一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回馈,制定了解放程序,对上访的群众以诚相待,将心比心;通过有效的沟通,了解投诉事件,做好解释、劝服和有效的安抚;制定解决措施、给予及时答复,妥善处理。来共受理公开电话市民投诉2996件,占全区中投诉率30%以上,办结率达到100%,满意率90%。受到市民表扬信30封,锦旗40余件。
今后,服务中心将继续本着为民服务,民生第一的工作原则,为社区居民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今年我们将继续完善网格化电子化管理,逐步提高为民服务的速度和质量,让社区居民更满意,生活更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