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民政局采取多种形式完善救助体系,保障困难群体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目前各街、镇都有独立的社会救助事业中心大厅,需要救助的群体,在大厅内可以享受多种救助形式。通过健全和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协调各方面的力量,真正建立起“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继续落实《朝阳区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朝阳区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实施方案》,《中共长春市朝阳区委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救急难”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大救助力度,同时采取常规救助、应急救助、临时救助相结合的方式,多角度、全方位对困难群众实施救助。在落实低保“兜底”的同时还对城乡低保家庭同时享受相应比例的医疗减免救助待遇;2015年1月至6月,共发放城市低保1511万元,发放农村低保198万元,发放城乡医疗救助2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