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区共有城乡低保户3949户,5978人。(城市低保3177户,4557人;农村低保772户,1421人。)开展了农村低保核查排查专项行动,严格落实“按户保障、差额救助、分类施保”要求,确保公平公正、应保尽保。同时,在各街(镇)成立了社会救助服务中心,在各地长期设立公示栏,对低保政策等相关内容进行持续的宣传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