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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朝阳区职工医疗保险待遇标准表

时间:2017-11-28 00:00 来源: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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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朝阳区职工医疗保险待遇标准表
  缴费标准 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            
基本医疗保险 参保职工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参保单位按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的7%缴费。 1—200000元 个人帐户每      月划入资金 在职人员(个人缴费工资为基数比例划入) 退休人员(本人上年度的平均退休费为基数比例划入)
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 45周岁以上   个人缴费 单位缴费
  个人缴费 单位缴费   个人缴费 单位缴费
2.3% 2% 0.3% 3.3% 2% 1.3% 3.8% 0 3.8%
  个人帐户:先由个人帐户支付,不足时由个人自付
       住院治疗 人员类别 起付标准 乙类药品和诊疗项目,个人自付部分费用 起付线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统筹基金支付标准
      10% 省及以上 市级 区及以下
  1500元 1000元 700元 85% 88% 91%
退   1500元 1000元 700元 8% 87% 90% 93%
失能人员医疗照护保险 职工医保个人帐户中划转0.2%、统筹基金中划转0.3%,共划转0.5%。   待遇补偿范围 定点照护机构级别 范围内报销比例
因疾病享受      短期医疗照护 入住定点医疗照护机构接受日常照料和医疗护理的参保人,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床位费(指在养老或护理机构接受医疗照护期间,医疗机构除外)、护工劳务费用、护理设备使用费、护理日用品、舒缓治疗费用等纳入医疗照护保险资金支付范围。 省级医疗机构 75%
市级医疗机构 80%
区级医疗机构 85%
社区医疗机构 90%
因完全失能享受  长期医疗照护 养老机构 90%
大额医疗救助 参保人员每人每年缴费100元 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   以上1—500000元 不含丙类及乙类自付部分 大额医疗救助支付 个人自付
1—30000元 75% 25%
30001—500000元 85% 15%
统筹基金补助 参保人员一个年度内,住院医疗费(含门诊大病费用)中个人现金支付(不含丙类费用)累计超过5000元以上的。 统筹基金补助段 统筹支付 个人自付
5001—10000元 25% 75%
10001元以上 30% 70%
低 自 付 省级医疗机构其中个人承担1500元 市级医疗机构其中个人承担1000元(血液透析市级700元、区级400元)
病种:先天性房间隔缺损、先天性室间隔缺损、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先天性肺动脉瓣狭窄、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障碍、唇腭裂、肾移植手术(不含供体所有费用)、单侧锁骨骨折内固定治疗、双侧锁骨骨折内固定治疗、单侧肱骨骨折内固定治疗、双侧肱骨骨折内固定治疗、单侧尺骨骨折内固定治疗、双侧尺骨骨折内固定治疗、单侧桡骨骨折内固定治疗、双侧桡骨骨折内固定治疗、桡尺骨骨折内固定治疗、血友病住院治疗、血友病门诊治疗、骨结核住院非手术治疗、结核性脑膜炎住院治疗、肝豆状核变性门诊治疗、血液透析。
转异地住院 人员类别 起付标准 乙类药品和诊疗项目,个人自付部分费用 起付线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统筹基金支付标准
  3000元 10% 70%
退  3000元 8% 70%
异地急诊住院 按转异地住院治疗标准支付,急诊住院范围包括:急性脑出血、急性心衰、急性心肌梗塞、心脏骤停、高血压危象、急性肺水肿、急性肺栓塞、哮喘持续状态、大咯血、急腹症、癫痫持续状态、昏迷、休克、开放性外伤及骨折等抢救以及危及生命的急救住院。参保职工在外地因上述范围疾病急诊住院的,须在5个工作日内到市医保局登记备案(或电话通知0431—81932999)。
门诊统筹 2000元(限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站) 统筹基金支付比例:50%
中医特色门诊 6000元 统筹基金支付比例:50%
中风(康复期治疗)、面神经麻痹、三叉神经痛、坐骨神经痛、肩周炎、风湿性(骨性)关节炎、带状疱疹、上下肢闭合性骨折、疔毒(大柳树膏药)、李立新儿科肺炎哮喘
职工慢性病门诊 每月每种慢病最高限额   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患有两种或两种以上慢性病的,最高支付限额每月在原最高限额基础上增加80元。
500元 慢性乙型肝炎门诊抗病毒治疗使用核苷(酸)类药物(拉米夫定)治疗 60%
5320元 长效干扰素治疗
300元 冠状动脉支架植入术后抗血小板治疗、高胆固醇血症、扩张性心肌病、甲状腺功能减退症、中枢性尿崩症、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皮质醇增多症、结节性多动脉炎、多发性硬化病、溶血性贫血、肢端坏疽、迟发性肺纤维化、强直性脊柱炎、慢性阻塞性肺病、真性红细胞增多症、血小板减少性紫癜、慢性肾盂肾炎、慢性盆腔炎、消化性溃疡病、慢性肾小球肾炎、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银屑病、多发性肌炎和皮肌炎、重症肌无力、痛风、股骨头坏死、心力衰竭、慢性肾功能不全、肺气肿、肝硬化、风湿性心脏病(心功能三级)、肺源性心脏病(慢性心衰)、糖尿病(合并四肢动脉病变、肾病或视网膜病变)、慢性胆囊炎、慢性胰腺炎、慢性胃炎、脉管炎、骨关节炎、青光眼、胃食管反流病、慢性前列腺增生症、慢性前列腺炎、溃疡性结肠炎、房颤、克罗恩病、高脂血症、心内膜炎。
260元 高血压合并症(高血压3级)、脑血管意外偏瘫(脑出血或脑梗塞)、冠心病(陈旧性心肌梗塞或合并心功能不全3级以上)、类风湿性关节炎、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甲状腺功能亢进。
门诊特殊疾病 门诊特殊疾病全年只缴纳一次性住院起付线,   享受住院统筹基金支付待遇 慢性白血病、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帕金森氏综合症、血液透析、腹膜透析、恶性肿瘤放化疗、肾移植后抗排异治疗、结核病抗结核治疗、精神病治疗、艾滋病治疗、丙型肝炎、子宫内膜异位症门诊内分泌治疗、恶性肿瘤骨转移门诊双磷酸盐治疗、强直性脊柱炎生物制剂治疗、难治性癫痫病。
公务员医疗保险补助 参保单位上年度工资总额和退休费总额之和的3.5%缴费。 1—40000元   一个年度内门诊医疗费用(现金支付+卡支付)累计超过1000元以上的 公务员医疗补助
1001—6000元 70%
6001—10000元 80%
  一个年度内发生的住院费用(含门诊特殊疾病),在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由个人负担的部分(含起付标准,目录外费用除外)。 60%
累计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1—40000元(目录外费用除外,享受市大额费用医疗救助补差额)。 1—30000元 90%-75%=15%
30001—40000元 90%-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