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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序号2)的公示

时间:2019-12-11 13:40 来源: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朝阳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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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中第二项内容:第一轮督察期间,督察组受理转办群众举报案件8066件,吉林省虽加强案件督办工作,但“回头看”进驻期间群众再次举报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多达1187件,占比19.3%,涉及具体问题397个,属实335个。督察组抽查发现,一些地方对群众合理诉求重视不够,在案件办理过程中避重就轻,敷衍应对。
  (一)已提高信访案件办理效率。严格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吉林省工作协调联络组印发的《关于持续做好群众投诉举报案件办理工作的通知》(〔2018〕第52号)有关要求,进一步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期间形成的信访案件办理机制,各有关部门同步持续办理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交办的其他信访案件。办理缓慢的采取强化措施,加速办结进度。2019年12月底前,加快完成涉及我区“回头看”的170件信访案件的办理,使信访案件办结率达到95%以上。各有关部门已同步持续办理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交办的其他信访案件。办理缓慢的采取强化措施,加速办结进度。
  (二)提高信访案件办理质量。2019年12月底前,已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交办的群众举报投诉信访案件办理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严格销号审核验收。
  1.对责任部门确认已经办结的信访案件,紧盯“一案一档”和履行结案销号程序情况。重点看是否真正达到结案标准、后续是否跟进巩固成果的保障机制和措施。
  2.对正在办理中的信访案件,紧盯整改措施推进落实情况。重点看整改措施是否精准、责任是否压实,推进落实是否有力、落实上是否全面到位。
  3.高度重视自行开展的“回头看”工作,丰富“回头看”形式,扎实集中组织开展“回头看”,确保“回头看”不流于形式、不走过程,真正将发现的整改措施不对症、不精准,整改推进缓慢、责任不明确、未压实,敷衍应付等问题,及时有效认真予以解决。
  4.按照公开的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要求,并参照《吉林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交办的群众举报投诉信访案件,严格组织做好结案销号现场检查和审核备案工作。
  (三)强化重点信访案件核查。2019年9月底前,对已经结案销号的进行复查复核。对整改进展依然缓慢的、群众投诉仍然不止的案件和问题进行再梳理,拉条挂账,建立清单,逐一进行现场核查,形成核查报告。督促各责任辖区和部门制定强化推进措施和保障措施,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强力推进落实。应于2019年12月底前办结的案件,务必按时结案;确实需要长期整改的案件,务必制定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加快推进整改、按照方案明确的时限结案。
  (四)加强信访案件办理工作调度。对信访案件办理情况强化调度。加大重点信访案件、难点信访问题的调度频次和力度;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整改措施不到位、整改效果不明显的,强化通报、预警、督办、约谈、问责等措施;对久拖不决、久办不结、解决问题态度
  不坚决、敷衍应付等情形的,加大跟踪督查督办力度,强化跟进追责问责。推动责任单位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采取强化办理措施,推进信访案件办理进度。
  (五)进一步加强信访办理、强化落实各生态环境职能部门信访案件处置责任等长效机制。拓宽群众对生态环境信访举报渠道,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投诉信箱、微博等媒介。建立生态环境问题有奖举报机制,严格落实《长春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实施办法(试行)》,鼓励公众积极参与。
  按照要求,现将以上内容公示,公示七天,请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如有问题可拨打举报电话:0431-81285868。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