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欧亚卖场有限责任公司锅炉房扩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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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朝阳区开运街5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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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欧亚卖场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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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春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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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占地面积2634.48㎡,总投资3728万元人民币,环保投资610万元人民币。设有1台40t/h燃煤锅炉和2台20t/h燃气锅炉(备用炉),为长春欧亚卖场有限责任公司建筑内部供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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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软化水装置再生排污水和职工生活污水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通过市政排水管网进入长春市南部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
2.1台40t/h燃煤锅炉烟气中各污染物的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处理后的烟气经高48m、内径为2.1m的烟囱排放。2台20t/h燃气锅炉烟气中各污染物的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分别经20m高排气筒排放。
3.锅炉房风机、水泵等设备噪声,经过基础减振、安装减振垫、密闭等措施后,噪声排放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1 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4.妥善处置所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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