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朝阳区分局对长春富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年生产700套汽车模具及零部件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审批申请进行了认真的审查,同意长春市长春富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所提请求。
批复名称:长春富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年生产700套汽车模具及零部件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文号:长朝环建(表)[2020] 032号
批准时间: 2020年4月9日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朝阳区分局
二〇二〇年四月九日
申报主体: 长春富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办件名称: 长春富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年生产700套汽车模具及零部件生产线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审批文号: 长朝环建(表)[2020]032号
公告日期: 2020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