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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轩正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2000万台套车用新性能薄板件智能制造项目等拟审批公示

时间:2020-04-15 13:56 来源: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朝阳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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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日期:2020年4月 15日

  联系电话:89617740

  通讯地址:长春市延安大街1149号

  邮 编:130021

1. 长春市轩正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2000万台/套车用新性能薄板件智能制造项目

长春朝阳区经济开发区育民东街与俊达路交汇东北侧

长春市轩正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吉林省春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占地面积37728㎡,总投资20000万元人民币,环保投资182万元人民币,预计年产2000万台/套车用新性能薄板件。

1.生活污水、锅炉清净下水、经隔油池处理后的食堂废水与经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的生产废水,满足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排入市政管网。

2.锅炉废气经一根不低于15m高烟囱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由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不低于食堂所在建筑排气筒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标准要求。喷洒植物除臭液除臭,使污水处理间恶臭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8)厂界标准新改扩建二级标准要求。打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采取打磨除尘工作台处理,由一根不低于15m高烟囱排放;焊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要求。

3.加装隔声减振装置等,使厂界噪声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区排放标准要求。

4.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危险固废暂存于危废暂存间,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理,餐厨垃圾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理。

2.长春致博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年产8万台液化天然气(LNG)供气系统模块总成智能制造项目

长春市朝阳经济开发区,东邻硅谷东街、南邻俊达路、西邻硅谷大街、北邻俊达北路

长春致博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

吉林省百瑞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该项目占地面积123971㎡,总投资110360.37万元人民币,环保投资520万元人民币,建成后年产8万台液化天然气(LNG)供气系统模块总成。

1.食堂废水经隔油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经市政管网排入长春市富锋镇污水处理厂,满足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排放标准要求。

2. 焊接烟尘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 (85%)+不低于 15m 高的排气筒进行排放,周围半径 200m 距离内有建筑物时,其排气筒应高出最高建筑5m以上,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排放标准要求;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独立、高出所在建筑物3m以上排放口排放,满足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小型饮食业单位油烟排放标准要求;锅炉烟尘不低于 8m 高排气筒排放(周围半径200m距离内有建筑物时,其排气筒应高出最高建筑物 3m 以上),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2014) 表 3 特别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污水处理站废气经集气罩(90%)+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 15m 高排气筒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中表 2 规定的标准限值要求。

3. 选用低噪声设备、减震、降噪、隔声等措施,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区排放标准要求。

4.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危险固废暂存于危废暂存间,由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理。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朝阳区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