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朝阳区分局对中庆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年产3万m³商砼站建设项目审批申请进行了认真的审查,同意中庆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所提请求。
批复名称:中庆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年产3万m³商砼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文号:长朝环建(表)[2020] 060号
批准时间: 2020年9月15日
长春市生态环境局朝阳区分局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五日
申报主体: 中庆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办件名称: 中庆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年产3万m³商砼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审批文号: 长朝环建(表)[2020]060号
公告日期: 202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