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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机构职能及机构设置

     一、长春市朝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区域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各项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依据政府主管部门的总体建设规划,依法编制区域内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制定区域内招商引资政策,编制招商规划,发布对外招商项目;组织对外招商活动,管理区域内的进出口业务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 

    (四)按照权限规定审批区域内投资项目,核发相关证件;审核或申报区域内创汇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企业,协助区内企业办理各项行政审批事项。 

    (五)负责区域内各项基础设施、公用设施和其他建设项目的建设、监督和管理。 

    (六)贯彻执行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受同级人民政府委托,承办土地管理的前期具体事务性工作。 

    (七)负责区域内党员干部和所属单位领导班子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工作;按照管理权限,做好干部的任免、奖惩、培养、教育和选拔等工作。 

    (八)研究和处理区域内重大突发性事件,并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情况。 

    (九)依法管理区域内的财政、国有资产、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社会治安等工作。 

    (十)负责区域内的社会事务管理工作。 

    (十一)指导、协调有关部门设在区域内的派出机构、分支机构。 

    (十二)维护区域内社会秩序,保障公民人身权利。保障企业依法自主经营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 

    (十三)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四)行使同级人民政府授予的其他职权。 

     二、长春市朝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机构设置 

    机构名称(全称):长春朝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机构负责人:韩润峤 

    政府信息公开电话:0431-81715867 

    机构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夏令时:上午9:00—12:00;下午13:30—18:00 冬令时: 上午 9:00至12:00;下午 13:00至17:300 

    机构办公地点:朝阳区育民东路1999号 

    长春朝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下设综合办公室(督查办公室、信访局)、党建工作办公室(非公党建指导办公室)、招商局、经济发展局(营商环境建设局)、规划和自然资源服务局、财政局(税源管理办公室)、建设管理局、征收办公室、应急管理局。 

    (一)综合办公室(督查办公室、信访局)。负责机关建设、目标考核、人事、劳资、保密、会议组织以及文字综合、协调、机关事务等工作。负责信访接待及处理工作。负责开发区重点工作进度及完成情况的监督检查。 

    办公地址:长春朝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406室 

    联系方式:0431-81715812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非公党建指导办公室)。负责党员教育、党建、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纪检监察、统一战线、群团建设等工作。 

    办公地址:长春朝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415室 

    联系方式:0431-81715811 

    (三)招商局。负责制定区域内招商引资政策,编制招商规划,发布对外招商项目,组织对外招商活动,管理区域内的进出口业务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负责对外推介、洽谈、评审、签约、项目谋划包装、项目供地前期手续办理及后期跟踪服务等。 

    办公地址:长春朝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519室 

    联系方式:0431-81715831 

    (四)经济发展局(营商环境建设局)。负责组织开发区各专业统计联网直报、升规入统和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制定朝阳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并推动实施;负责企业科技服务等工作;负责省、市开发区各项报表及年度综合考评工作;负责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办公地址:长春朝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323室 

    联系方式:0431-81715860 

    (五)规划和自然资源服务局。负责依据总体建设规划,承担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的相关服务工作。 

    办公地址:长春朝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517室 

    联系方式:0431-81715835 

    (六)财政局(税源管理办公室)。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财政方针政策,承担开发区财政收支管理工作;负责年度预算的编制和执行,负责汇总年度决算;负责固定资产、非税收入、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政府采购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负责加强对涉税信息的归集、整理、分析工作,确保税收收入应收尽收。 

    办公地址:长春朝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521室 

    联系方式:0431-81715815 

    (七)建设管理局。负责区域内各项基础设施、公用设施和其他建设项目的建设、监督、维护和管理及环境保护等工作。 

    办公地址:长春朝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321室 

    联系方式:0431-81715861 

    (八)征收办公室。负责承担土地和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 

    办公地址:长春朝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101室 

    联系方式:0431-81715858 

    (九)应急管理局。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社会治安等工作,研究和处理区域内重大突发性事件,并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情况。 

    办公地址:长春朝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309室 

    联系方式:0431-81715832 

    

    长春市朝阳区富锋街道办事处机构职能及机构设置   

    一、长春市朝阳区富锋街道办事处机构职能 

    (一)负责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命令、指示。 

    (二)负责抓好所属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领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协调党政之间关系。 

    (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选拔、考察、培养,推荐并按有关规定程序任免干部。 

    (四)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政治思想、组织、宣传、统战,信访、保密、武装、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民主法制建设等工作。 

    (五)制定富锋街道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六)负责农业、林业、水利和第二、三产业发展规划及管理服务工作,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 

    (七)负责富锋街道经济、文化、科学、卫生、民政、司法、计划生育、城建建设等行政管理和服务工作。 

    (八)负责加强班子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指导居民委员会的工作。 

    (九)负责城乡居民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 

    (十)办理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长春市朝阳区富锋街道办事处机构设置 

    机构名称(全称):长春市朝阳区富锋街道办事处 

    机构负责人:高涛 

    政府信息公开电话:0431-81715867 

    机构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夏令时:上午9:00—12:00;下午13:30—18:00 冬令时: 上午 9:00至12:00;下午 13:00至17:300 

    机构办公地点:朝阳区育民东路1999号 

    (一)长春市朝阳区富锋街道办事处下设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财政经济办公室(农业农村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城乡建设管理办公室。 

    1、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检查督办、政务公开、公开电话、信息化建设、财务、审计、固定资产管理、节能减排、后勤保障等工作。 

    办公地址:长春朝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410室 

    联系方式:0431-81715812 

    2、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和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统战(民族宗教)等工作。 

    办公地址:长春朝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402室 

    联系方式:0431-81715811 

    3、社会事务办公室。承担社会事务和公共服务等工作职责,牵头推进“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改革,统筹协调下放审批服务事项的承接工作。牵头负责便民服务平台工作。 

    办公地址:长春朝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9室 

    联系方式:0431-81715883 

    4、平安建设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平安建设、综合治理等工作。 

    办公地址:长春朝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316室 

    联系方式:0431-81715832 

    5、财政经济办公室(农业农村办公室)。统筹协调辖区企业及其他市场主体联系服务工作,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办公地址:长春朝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521室 

    联系方式:0431-81715815 

    6、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指挥辖区内派驻和基层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代表街道办事处履行规定范围内的行政执法职责并落实对上级职能部门派驻工作力量的指挥调度和考核监督权。牵头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平台工作。 

    办公地址:长春朝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308室 

    联系方式:0431-81715820 

    7、城乡建设管理办公室。统筹落实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和辖区建设规划,强化对涉及本区域内人民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的参与权和建议权,推动辖区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办公地址:长春朝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321室 

    联系方式:0431-81715861 

    (二)长春市朝阳区富锋街道综合服务中心为富锋街道所属事业单位,综合服务中心下设党建服务科、社会事务服务科(文化卫生健康服务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科) 、平安建设服务科、城乡建设服务科、退役军人服务科、应急保障科、农业林业水利服务科(农机服务科)、畜禽防疫服务科、农村经济服务科、执法保障科。 

    1、党建服务科。承担党建等方面的服务性、事务性工作。 

    办公地址:长春朝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402室 

    联系方式:0431-81715811 

    2、社会事务服务科(文化卫生健康服务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科)。承担行政审批服务和便民服务工作。 

    办公地址:长春朝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408室 

    联系方式:0431-81715852 

    3、平安建设服务科。承担综合治理服务性、事务性工作。开展平安建设、综合治理等领域相关政策的宣传教育;协助开展综合治理巡查、协助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台工作。 

    办公地址:长春朝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316室 

    联系方式:0431-81715832 

    4、城乡建设服务科。承担城乡建设服务性、事务性工作。负责城乡建设、住房保障、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开展爱国卫生宣传教育工作,协助做好农村改厕等工作。 

    办公地址:长春朝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321室 

    联系方式:0431-81715861 

    5、退役军人服务科。承担退役军人服务事办性工作。负责退役军人的认证核查、统计采集、资质初审及申报、政策解答、权益维护及信访维稳、慰问帮扶、教育管理等服务工作。 

    办公地址:长春朝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15室 

    联系方式:0431-81715863 

    6、应急保障科。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等应急保障事务性工作。负责开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公共卫生、食品药品安全教育,负责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物资、应急演练等事务性工作。 

    办公地址:长春朝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309室 

    联系方式:0431-81715820 

    7、农业林业水利服务科(农机服务科)。负责农业、林业、水利、农机、交通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办公地址:长春朝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411室 

    联系方式:0431-81715850 

    8、畜禽防疫服务科。负责畜禽防疫政策宣传;负责组织实施动物计划免疫、强制免疫;负责辖区畜禽防疫疫苗收发及保管;负责动物疫病普查、调查、监测、报告工作;协助实施重大动物疫情处理;负责动物繁殖改良、畜牧技术推广、鼠虫害防治、饲料管理等公益性工作。 

    办公地址:长春朝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413室 

    联系方式:0431-81715851 

    9、农村经济服务科。负责农村“三资代理”,代管村级资金总账、代理所辖村的记账工作;协助开展土地确权工作,报送土地确权进度、收集存档土地确权工作资料;协助开展土地征收补偿费、房屋和地上物补偿资金的发放工作;配合开展土地仲裁工作;协助开展资产资源管理、土地流转工作;负责农村经济情况的调查统计工作;负责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和玉米生产者补贴的面积测算工作;协助监督农民负担情况;协助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各村账目审计。 

    办公地址:长春朝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409室 

    联系方式:0431-81715839 

    10、执法保障科。承担综合行政执法服务保障事务性工作。负责行政执法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负责行政执法信息资源的有效整合和分类共享;协助做好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日常巡查和违法行为的发现、上报,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等工作;协助做好综合行政执法平台工作。 

    办公地址:长春朝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312室 

    联系方式:0431-81715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