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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府办】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朝阳区2024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通知

时间:2024-04-10 14:52 来源:朝阳区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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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府办〔2024〕5号

各街、镇,开发区,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按照《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调整工作方案的通知》(长府办明电〔2024〕2号)要求,为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将长春欧亚卖场有限责任公司等552家单位确定为朝阳区2024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详见附件)。区应急局对全区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由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实施(其中19家为市消防救援支队重点保卫处负责),“九小场所”由区公安分局指导公安派出所负责实施。各街、镇,开发区,区政府各部门要一并严格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及行业管理职责。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十七条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8日